关于林芝市广东实验小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二期)验收审计采购实施单位的比选公告(第三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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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智慧校园建设项目(二期)验收审计采购

2.项目地点:**市**区**大道西段

3.最高限价:19444.76元(大写:壹万玖仟肆佰肆拾肆元柒角陆分)


二、服务内容

1.具体服务内容:负责工程验收审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负责审核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竣工结算、工程决算的审核、工程造价鉴定、以及其他涉及本项目的所有造价相关的建议、咨询、审核、确定工作;协助委托人进行该项目的自治区、国家审计等工作。

2.服务要求:

(1)符合采购人需求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服务期限:3个月。

3.服务地点:**市。

4.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5.以上服务全部包含税金、电费、服务过程所需设备、人工费等一切运营费用。

6.其它要求:

(1)投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

(2)投标人不得将审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3)投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组织参审人员参与审计,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内容,实现审计目标,对审计程序、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配合复核工作的开展,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其他未列明服务要求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三、资格条件和信誉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3.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响应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合一)的原件或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

4.近三年财务审****公司提供相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报价函(报价应包含报告编制、评审、公示、材料印刷、税费等一切费用)。


五、比选办法

经相关人员(包括使用人员)比选后,在符合配置要求及使用要求的供应商中,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该项目最终供应商。

六、咨询、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9:30-18:30)。(联系电话:谭老师181****3301,请在上班时间拨打)

2.咨询、报名地点:****总务处。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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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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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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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芝市广东实验小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二期)验收审计采购实施单位的比选公告(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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