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海关****指挥中心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桃花镇**路与汤口路**西北角
中标(成交)金额:45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海关****指挥中心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134********01019)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俊山、尹明、高增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累进):以成交价为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计,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55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51-****0359,电子邮箱:****@chinaccs.cn。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子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素、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翡翠路5301号
联系方式:0551-****9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5号中国电信四楼
联系方式:0551-****0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德坤、夏露超
电话:0551-****0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