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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市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关于**市院前急救救护车(含车载设备)和AED除颤仪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10-24 19:41:4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无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中“二、商务要求3.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发票内容应开具齐全、正确,商品品名、规格型号与合同保持一致。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开票,并注明开票人的全名。****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必须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并收到中标方开具的符合要求的发票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验收合格满3个****车管所颁发的车辆登记证书)、货物无质量问题且双方无任何未决争议,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7】%(无息),质保金【3】%(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质保金)。”现变更为“3.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发票内容应开具齐全、正确,商品品名、规格型号与合同保持一致。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开票,并注明开票人的全名。****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必须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并收到中标方开具的符合要求的发票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验收合格满3个****车管所颁发的车辆登记证书)、货物无质量问题且双方无任何未决争议,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10】%(无息),质保金【1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质保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其他内容不变,开标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4、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7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自治区**区**镇高原路98号 联 系 方 式: 次仁老师 电话:136****7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柳梧新区察古村C-1-133 联 系 方 式: 180****90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先生 电 话: 180****90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