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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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引进先进设备,年产2000吨无卤阻燃剂、1173吨硫酸钠(副产品)技改项目 | ****开发区化工园区协鑫中路 1 号 | **** | ******公司 | 本项目在淘汰年产3200吨聚氨酯树脂产能的基础上,对现有250m2助剂车间及工辅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增设1座1500m2丙类仓库,建设无卤阻燃剂生产线。技改后全厂年度总产能减少27吨,形成年产2000吨无卤阻燃剂及副产品1173吨硫酸纳的生产规模。 |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母液废水、多次洗涤废水依托厂内MVR蒸发后回用,不外排。纯水制备废水回用于循环冷却塔补充水,不外排。全厂生活污水接****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次技改依托现有4个排气筒(2#、3#、4#、5#)及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污染物包括VOCs、乙烯、硫酸雾、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排放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规定执行。 3、加强噪声监管,生产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及就近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副产品硫酸钠(结晶体,纯度92%以上)应符合《工业无水硫酸钠》(GB/T 6009-2014)标准,暂可定向用于特定用途按产品管理,鉴于其出自母液废水,企业须按《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尽快开展环境风险定性评价,经鉴定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5、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运行中应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对环境治理设施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