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澄儒线(东茗乡-儒岙镇段)景观节点提升工程 施工****交通运输局以新交发〔2025〕86号文 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 ****,委托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预算 约335.19 万元,其中**工程造价约272.19万元,建设规模:澄儒线(东茗乡-儒岙镇段)景观节点提升工程自东茗乡至儒岙镇全长约 17.6 公里,项目主要包含节点绿化提升、景墙小品**、局部灯光亮化等景观项目。重点打造“章**村”、 “石狗洞”、“丁家坞”、“**村”、“横路下”等节点。建设地点:**省**市**县。
2.2招标范围:澄儒线(东茗乡-儒岙镇段)景观节点提升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绿化提升、景墙小品**、局部灯光亮化等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本次招标**工程造价:人民币 约252.1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180 日历天 。
2.4****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2020 年 7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一个市政项目(工作内容须包含金额不小于180万元的市政景观绿化或市政绿化或市政景观)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备案表)。
备注:上述业绩证明资料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②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③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市政景观绿化或市政绿化或市政景观工程金额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协议书金额未能单独体现市政景观绿化或市政绿化或市政景观工程金额的,还需另附发包人出具的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进行佐证,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1)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的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3月至2025年08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3月至2025年08****中心或类似证明机构出具的社保****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标书代写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标书代写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1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应写明报名项目名称、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qq.com进行报名,邮件发送后联系199****3670(姚工)进行确认,并缴纳采购文件工本费100元转至支付宝199****3670(备注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即可),报名时间以上述报名资料(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时3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6.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县****交易中心。标书代写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监管机构:****运输局(投诉受理电话 0575-****3786)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街道鼓**路650号 地址:**省**市**区王江泾镇南方大厦701室-7025室
联系人: 任工 联系人:姚工
电话: 188****5872 电话:199****3670
邮箱: 邮箱:****@qq.com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