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检测研发实验室项目

审批
北京-北京-通州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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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环科中路2号院33号楼2层201
公示时间:2025-10-27至2025-10-31
受理时间:2025-10-20
项目概况:******公司成立于2025年4月,****开发区(**)环科中路2号院33号楼2层201,厂房建筑面积499.25平米,用于建立****。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研发核酸检测试验服务30000个样本量,属于**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生物性废气全部收集排入设备自带的高效粒子过滤器内处理。本项目废气为核酸提取、消毒、电泳试剂挥发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甲醇、非甲烷总烃(乙醇、甲醇、异丙醇)、其他C类物质(异丙醇)。以上通风橱收集后由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最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园区公共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基地****处理厂进行处理。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研发设备噪声,废气治理设备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达标排放。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未沾染试剂的废包装(SW17),集中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有废器材(废口罩、废手套、废移液器吸头、废试剂瓶等)、废液(清洗废液、配制试剂废液)、废样品、废活性炭、生物安全柜产生的废滤芯,均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2025-10-20至2025-10-24****政府网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姚志伟
联系电话:133****0056
环评单位名称:中农康大****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100176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9723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14MAEFGPR70L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