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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4-00159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4〕152号 |
| 发布机构 | ****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19 |
| 标题 | 关于闽江流域中游(**段)自然生****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江流域中游(**段)自然生****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江流域中游(**段)自然生****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梅城投〔2024〕120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江流域中游(**段)自然生****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编码:****)建设,保障生态安全,维护闽江中游生态平衡,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自然保护区及雄江镇梅雄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在原有设施基础上进行生态治理及修复、管护管理能力提升、巡护管理能力提升、科研监测体系建设、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生态价值开发提升。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5524.25万元,其中**费用4951.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9.19万元,工程预备费263.06万元。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重要设备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52.11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单位****管理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改革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