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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17〕114号 |
| 发布机构 | ****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17-09-22 |
| 标题 | 关于**县海云路道路(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县海云路道路(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海云路道路(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报告》(梅城投〔2017〕123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为完善交通路网,缓解**交通压力,原则同意**县海云路道路(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海云路道路(二期)工程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县**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线路西起海云路道路一期交叉口,**横五线交叉口,全长848米,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25米,设计行车速度40千米/小时。
五、原则同意该项目平面、横、纵断面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六、核定项目概算投资4563.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82.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63.59万元,预备费217.29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原批复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应向我局申请调整概算。
七、建设工期:15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工程总概算表
****改革局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