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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原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华润天和凝胶制剂平台规划和可调式生理性海水鼻腔喷雾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华润天和凝胶制剂平台规划和可调式生理性海水鼻腔喷雾生产线项目
项目地点:**市****工业园区**大道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实验室部分:改造建筑面积1517m2,将现有办公楼一楼部分区域改造成留样间(含留样室,阴凉留样室,稳定性试验室)95m2,办公****实验室(包含微生物检测室)694m2,生产楼一楼部分区域改成交联间200m2,常温库469m2,生产楼二楼预留间2改成取样间59m2;②生理性盐水鼻腔喷雾器生产线部分:将原办公楼工业旅游展示厅一楼部分车间294.51m2改造成可调式生理性海水鼻腔喷雾生产车间,采购1000L配液罐1台、半自动**水灌装机1台、纯化水定量流量计1套、喷码机1台(含传送带)生产可调式生理性海水鼻腔喷雾,年产量为90万瓶(规格为100ml/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2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4****260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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