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南****水库片区水污染治理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一)治理15张污染水体23945.21㎡(35.92亩);水塘环保清淤14371m3;**生态绿化缓冲区2300㎡:建设投放微生物菌种和设施一批;种植水生植物7982㎡:投放草鱼、泥鳅、鲤鱼、田螺一批等。水域水质净化工程将村内不能收集集中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水产养殖尾水和农业种植退水,采用管道和沟渠进行截污收纳,进入现有的水塘中,治理原有的污染水体和每日新收纳的污水,同时修建生态堤岸和岸坡生态绿化缓冲区以控制大量的面源污染源未被农作物吸收而直接排入水塘中。(二)建设规模:**生态挡土墙堤岸1286m;**生态护坡2151㎡;**DN500砼管180m;**玻璃钢化粪池2座;排水口生态改造30个。水域污染物控源截留及生态修复工程:排污沟渠与截污水塘的水系连通、沟体及水体治理水塘生态绿化缓冲带的建设、生态挡土墙堤岸的建设、改建加固修复和水系连通改建与活水循环系统建设。连通的水系既可以保障农业灌溉的需要,同时还可以将水体污染物进一步**化应用,且可以避免因枯水期引起沟渠内生物多样性的破坏。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 10 月 27 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 10 月 27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 10 月 30 日 |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976.43元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黄恒光(注册编号:桂145********00269;身份证号: 4509**********3094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江(身份证号:4525**********2739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世界地质公园生态修复搬**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2.**市**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 3.**市**新区芝田片区路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H号路) 4.**市亭洪路**线(规划一路—壮锦大道)K1+569.862~K2+305.036段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778.86元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谢盛日(注册编号: 桂245****46668 ;身份证号: 4525**********2930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田丽冰(身份证号:4509**********2021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市五马路(壮锦大道-宾山路)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612.15元。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黄青娥(注册编号:桂245****15863;身份证号: 4501**********274X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吕坚(身份证号: 4525**********2712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市污水管网****医院周边地块)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否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 公示媒介 | 、**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网、****政府门户网、****人民政府门户网。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462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