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连港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勘测设计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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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连港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勘测设计
**市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连港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勘测设计
发布日期:2025-10-27

**市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连港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勘测设计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连港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省****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高新区连港小流域内的如焦河及东护焦河。

(2)工程规模:**市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连港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长度约6.2公里,总投资约需800万元。

(3)招标范围:**市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连港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勘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勘察、测量、实施方案(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上图入库及相应的后续服务等内容,并配合交易发起人办理工程前期各项审批手续及提供各项相应技术资料及各阶段评审费用等;后续服务包括:实施期间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等工作。

(4)设计工期要求:中标后10天内提交勘察、测量、实施方案(含概算)文件,实施方案通过审查后1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5)质量要求:合格,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成果文件,且通过专家评审。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招标内容

最高投标费率(%)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市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连港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勘测设计

2.69

21.52

3. 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河道整治、灌溉排涝、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b.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设计期间未经交易发起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须提供体现专业的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交易响应人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批复投资为400万元及以上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勘测设计(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扫描件及实施方案批复,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3年10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在**市限额以下公共**交易平台“不诚信行为公示”模块中公示的单位,尚未期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交易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小组现场查询;

(7)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b.投标时,交易响应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交易响应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交易响应人承诺书;d.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河道整治、灌溉排涝、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交易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电子标服务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31日09:00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标书代写

6.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市限额以下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市限额以下公共**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8.代理费用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用标准为3500元,由交易发起人支付。

9.其他事项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市限额以下公共**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市限额以下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市限额以下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肆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特别提醒:请各交易响应人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10.联系方式

10.1对网上投标部****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9522,153****5622, 199****8758,153****7511

10.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省****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市镇南路428号

联系人:王宪

电 话:159****5363

10.3 对项目交易文件其它部****公司提出。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宁**路195号

联系人:肖**,卢玲

电 话:153****5200

更正答疑内容
成交公示内容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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