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次和编号 | 受理编号及举报内容 | 责任单位 | 整改时限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是否完成整改 |
| **** | D2NJ202****00005,**区狮子桥步行街****菜馆油烟扰民,中午和晚间营业时间段问题更为明显。 | ****政府 | 2024年4月30日 | 1.2024年3月30日晚,****管委会现场约谈了该店负责人,要求店家采取进一步措施,认真做好油烟净化器及油烟管道清洗,避免异味扰民。 2.店家承诺拟对油烟管道出风口加装活性炭吸附设施,同时认真做好油烟净化器及油烟管道清洗工作。2024年4月3日已委托“德粤”治理公司进行现场勘察设计,保证2024年4月30日前完**装运行。 3.****管委会将督促店家尽快完成活性炭吸附设施安装运行。 4.****管委会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督促店家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油烟净化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油烟排放达标,尽量减少异味扰民。 | 1.2024年3月30日晚,****管委会现场约谈该店负责人,要求店家采取进一步措施,认真做好油烟净化器及油烟管道清洗,避免异味扰民;店家已按要求定期对油烟净化器及油烟管道进行清洗。2024年4月3日店家委托“德粤”治理公司,对现场开展勘察并设计活性炭吸附设施。同时,****管委会工作人****公司,共同前往现场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活性炭吸附设施的具体安装设计方案及预计安装时间,确保后续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2.****管委会积极跟进店家安装运行活性炭吸附设施事宜,2024年4月28日,店家完成活性炭吸附设施加装工作,正式运行。 3.****管委会不定期对该店进行线下及线上工况巡查,店家已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维护保养油烟净化设施,建立清洗台账,根据油烟在线监控数据,油烟达标排放,未出现异常。督察至店家停业期间,未有异味扰民现象发生。2024年12月28日店家自主停止营业。截至目前无商户经营,店面处于闲置状态。 | 是 |
| 第六批63号 | D2NJ202****10006,**区挹**街道**村23号小区,董四烧烤店经营时段,店铺前垃圾遍地,环境脏乱差。 | ****政府 | 2024年4月30日 | 1.**区**路****公司对闲置平台的垃圾于4月2日进行了清理。 2.**区**路街道计划对闲置平台四周安装护栏,平台内部添加绿植,改善该区域环境。4月3日已委托相关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勘验设计,预计在4月30日前完成改造。 3.**区**路街道现场约谈店铺经营者,告知其依法依规经营,保持店铺内外环境卫生。 4.**区****中队严格落实常态监管,压实店家门前三包责任。 5.****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对该区域经营者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确保经营者合法经营。 6.****公司****城管局环卫保洁作业规定,常态做好环卫保洁工作。 | 1.2024年4月2日,**路****公司对闲置平台的垃圾进行了清理。 2.2024年4月8日,****政府****办事处与****公司签订**村23号花坛改造工程合同。2024年5月12日,花坛已完成墙面出新、绿植种植、安装栏杆等工程,并由**路街道完成验收。 3.**路街道工作人员现场约谈店铺经营者,告知其依法依规经营,保持店铺内外环境卫生。店家已定期对店铺门前及周边进行清扫。 4.****中队人员不定期对该店铺及其周边开展巡查,发现该店铺内外环境卫生保持良好,店铺南侧平台未见垃圾丢弃现象,绿植生长情况良好,有效维护了市容秩序。 5.****管理局不定期与**村23****商铺店家现场沟通交流,并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文章,对合法经营相关内容宣贯,推动餐饮店家规范经营。 6.****公司****城管局环卫保洁作业规定,定期对**村23号小区沿街店铺及周边环境开展保洁工作。 | 是 |
| 第十批91号 | D2NJ202****50002,**区世茂外滩**二期西门,哈哈炸串铺、**小吃、**黄牛汤油烟扰民,晚间时段更为明显。 | ****政府 | 2024年4月11日 | 1.****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哈哈炸串铺立即停止经营,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前不得营业。哈哈炸串铺已暂停营业,待补办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油烟经检测达标排放后方可恢复经营。 2.****生态环境局工作****餐饮店,及时清洗维护净化设备,做到油烟达标排放。**黄牛汤已于4月6日新换装油烟净化器;**小吃已采购油烟净化器,预计4月13日前完成更换安装。 3.下关街道将督促**小吃尽快完成油烟净化器更换;****环境局,督促各店家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油烟净化器维护保养,建立完善清洗台账,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4.下关街道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环境局、区城管局、****管理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店家常态化巡查,指导各店家依法规范经营。 | 1.2024年4月5日下午,****管理局执法人员约谈店铺经营者,现场责令哈哈炸串铺店铺立即停止经营,并限期内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2024年4月7日,哈哈炸串铺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经现场检测油烟排放浓度达标。 2.2024年4月5日下午,****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约谈**小吃、****餐饮店,告知其依法依规从事许可经营范围内业务,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小吃已于4月11日完成新油烟净化设备换装,目前已停业;**黄牛汤已于4月6日完成新油烟净化设备换装。 3.下关街道不定期开展巡查,根据巡查结果,哈哈炸串铺、****餐饮店均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并建立清洗台账,油烟净化器运行未见异常。**小吃目前仍处于停业状态。 4.****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不定期开展巡查,各店家均依法依规文明经营。 | 是 |
| 第二十一批191号 | D2NJ202****60010,**市**区**门外街**村23号楼下,环境脏乱差,3至5楼外墙内水管破裂,污水直排。 | ****政府 | 2024年4月30日 | 1.2024年4月17日上午,******城管局、水务局、房产局赶赴现场核查处置。 2.****环卫安排保洁人员加强该小区清扫保洁。 3.**区**路街道4月17日已委托相关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勘验设计,拟对住宅楼破损的污水立管进行修复,预计4月30日前完成维修。 4.**区建****社区将落实托管责任,加强无物业小区的物业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类似问题。 | 1.2024年4月17日上午,****城管局、水务局、房产局赶赴现场核查处置。发现**村23号楼3、4、5、6楼污水立管破损,楼下污水漫溢痕迹。 2.2024年4月17日,针对**村23号楼下存在环境卫生保洁不到位现象,**环卫组织人员加强该小区清扫保洁。 3.**区**路街道于2024年4月17日委****集团****公司进行现场勘验设计,对住宅楼破损的污水立管进行修复,****集团****公司已于2024年4月20日完成污水立管维修工作。 4.**区建****社区与**环卫沟通协调,**环卫定期在下午时段(15:00-16:00)对无物业小区垃圾进行清扫;同时社区不定期开展巡查,发现偶尔有垃圾乱扔的现象,****社区及时联系**环卫人员进行清扫,确保小区环境干净整洁。 | 是 |
| 第二十二批201号 | D2NJ202****70007,**区**路美食街:王红军龙虾、李氏龙虾、山田草鸡汤、财大串串、蛙蛙叫干锅牛蛙、柏楠烧烤、乐乐烧鸡公店、**螺蛳粉店、京可酸菜鱼、金榜龙虾,小夫妻木炭全羊馆、眷**之小蓝鲸、味状元地锅鸡、熊猫小胖自助串串、**道家全羊馆、蛙天下时尚干锅、****菜馆、**玉石买买提烧烤等18家餐饮店,下午4点至夜间经营时段油烟和噪音扰民。 | ****政府 | 2024年4月30日 | 1.2024年4月17日下午,******城管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环境局现场联合检查处理。 2.建****生态环境局要求**路、**门外(铁**街)沿街店家规范经营,及时清洗维护净化设备,做到油烟达标排放。 3.****环境局****路街道对14****餐饮店开具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要求店家于4月30日前完成噪声治理。 4.**路街****管理局****中队约谈店铺经营者,告知其依法依规经营,注意环境卫生,主动降低噪声,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5.建****生态环境局,督促店家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油烟净化器维护保养,进一步完善清洗台账,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6.建****生态环境局督促14****餐饮店尽快完成噪声治理。 7.**路街道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环境局、区城管局、****管理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加强**路、******餐饮店家常态化巡查监管。 | 1.2024年4月17日下午,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要求**路、**门外(铁**街)沿街店家及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各店家已定期清洗维护净化设备,并建立清洗台账。 2.14****餐饮店已通过采取加装隔音棉、隔音板、消音管道等措施,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噪声治理,整改完成后14家店噪声检测达标。 3.**路街****管理局约谈店铺经营者,告知其依法依规经营,注意环境卫生,主动降低噪声,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4.**路街道不定期开展巡查,根据巡查记录,****菜馆已于2024年4月22日更换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9年4月21日。熊猫小胖自助串串于2024年12月更换店铺名称为涎香居手撕毛肚鲜切牛肉自助老火锅,该店已于2025年5月30日关停,目前仍未开业。乐乐烧鸡公于2025年5月关停,现为麻旺财麻辣香锅,于2025年6月开业,目前已停业。金榜龙虾于2024年9月关停,现为大厨龙虾,于2025年6月开业,目前正在装修未营业。其余14家餐饮店在营业期间均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并建立清洗台账,根据巡查记录,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未出现异常。 5.****城管局、****管理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巡查,各店家均依法依规经营,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并建立清洗台账。 | 是 |
| 第二十三批210号 | D2NJ202****80009,反映**区下关街道**路253号九品私房菜油烟扰民。 | ****政府 | 2024年4月18日 | 1.2024年4月18日晚,下关街道现场约谈了该店负责人,要求店家按要求认真做好油烟净化器及油烟管道维护清洗,避免油烟扰民。 2.店家承诺将做好油烟净化器及油烟管道维护清洗工作。 3.****生态环境局,督促店家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油烟净化器维护保养,建立完善清洗台账,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4.下关街道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环境局、区城管局、****管理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店家常态化巡查,指导各店家依法依规文明规范经营。 | 1.2024年4月18日晚,下关街道现场约谈了该店负责人,要求店家按认真做好油烟净化器及油烟管道维护清洗工作,避免油烟扰民。店家分别于2024年6月24日、2024年10月18日、2025年1月7日、2025年3月26日及2025年6月3****公司对油烟净化器及油烟管道进行清洗。 2.****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不定期开展巡查,指导该店家依法依规文明规范经营。该店家已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并建立清洗台账,油烟净化器运行未见异常。 | 是 |
| 第二十四批213号 | X2NJ202****90001,**区小市街道张王庙55号尊园小区旁,高速铁路上元门过江通道****集团编制的《上元门过江通道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稿》中,振动环境影响评价标准适用性前后不一致,引用《**城市轨道十八号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80页内容不准确,计算振动实值缺乏完整性,环评中选用的振动数据存在造假。小区靠近施工作业点,后期施工噪声将对小区生活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 | ****政府 | 2025年4月23日 | 1.2024年4月22日,****建设局将该情况反馈至项目建设单位,再次提醒做好项目**段开工后的污染防治及安全生产措施。 2.项目开工后将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及安全生产措施。施工期将加强机械设备保养,有效降低施工噪声源强。施工场地场界设置施工围挡,泥水分离设备、混凝土拌合站、****工厂、渣场等设施施工期间采用全封闭降噪,主要施工机械采用移动隔声罩等措施。加强运输车辆通过附近居民小区时的管理,禁止超速、超载和鸣笛。施工现场安装噪声监测设备,设置噪声监督员岗位加强监督,出现噪声超标时及时制止并要求采取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如因工程技术需要必须进行连续施工作业的,将依规履行夜间施工许可手续并提前告知周边居民。 3.****政府****运输局、****集团及建设单位主动做细做好群众工作,认真倾听群众诉求,依法依规维护群众权益。 | 1.2025年6月3日,区建设局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电话沟通,提醒做好项目**段开工后的污染防治及安全生产措施。 2.2025年6月26日,《**上元门过江通道、****至**至**高速铁路**枢纽(**地区)剩余工程和**北站地方配套同步实施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上元门过江通道及**北站同步实施工程将于今年7月起正式开工建设。 3.2025年7月17日,****运输局组织召开《**上元门过江通道临时用地工作推进会》,会议听取了中标施工单位关于过江通道开工前准备工作的汇报,各区及相关单位对开工遇到的重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运输局强调必须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流程有序推进施工,保障开工前及施工期间手续完备,做好污染防治及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符合环保、城管、规资等各部门要求。 4.截至2025年9月10日,项目尚未开工,经对接中标单位了解,因征收尚未完全完成,**区暂未移交用地,目前不具备开工条件,预计2025年底前启动施工。待项目开工后,区建设局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措施:施工期将加强机械设备保养,有效降低施工噪声源强。施工场地场界设置施工围挡,泥水分离设备、混凝土拌合站、****工厂、渣场等设施施工期间采用全封闭降噪,主要施工机械采用移动隔声罩等措施。加强运输车辆通过附近居民小区时的管理,禁止超速、超载和鸣笛。施工现场安装噪声监测设备,设置噪声监督员岗位加强监督,出现噪声超标时及时制止并要求采取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如因工程技术需要必须进行连续施工作业的,将依规履行夜间施工许可手续并提前告知周边居民。 5.2024年8月26日,****建设局****运输局、****集团****公司与群众就上元门施工期间噪音防治事项现场沟通交流。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