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监控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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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询价 发布时间: 2025-10-27 16:54:52 截止时间:2025-11-10标书代写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7096

项目编号:****

专业领域:网络通信

本项目采购人为****,现对本项目组织询价采购。

1.1.1 项目名称:智能监控采购项目
1.1.2 项目编号:****
1.1.3 竞争方式:公开询价
1.1.4 项目概要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单价)

(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

(总价)

(人民币元)

完成时限

01

总价

176,859

(含税价)

合同订立后20日内具备交付条件

目标识别分析设备

1

14486

(含税价)

14486

(含税价)

监控硬盘

2

1700

(含税价)

3400

(含税价)

全局抓拍联动摄像机

9

14517

(含税价)

130653

(含税价)

防水箱

8

480

(含税价)

3840

(含税价)

监控杆

4

1300

(含税价)

5200

(含税价)

光收发器

4

300

(含税价)

1200

(含税价)

网线

8

10(含税价)

80(含税价)

电源线

200

17(含税价)

3400

(含税价)

光缆

200

5(含税价)

1000

(含税价)

PVC管

200

5.5(含税价)

1100

(含税价)

挖槽埋管

200

40(含税价)

8000

(含税价)

系统集成服务

1

4500

(含税价)

4500

(含税价)

说明:

1.★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总价的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报价无效。

2.本项目为军选民用装备。

3.★本次询价项目响应、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须对所响应包内所有采购内容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4.实际采购数量以询价文件为准,供应商风险自担。

1.2.1 基本要求
1.2.1.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1.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2.1.4 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
1.2.1.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响应;
1.2.1.6 未从本项目采购人领取询价文件的,不得参与本次询价;
1.2.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2.2 项目实施要求
1.2.2.1 装备承制能力条件要求
本项目允许具备装备承制能力条件但是尚不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供应商参加,供应商须具备下列(1)、(2)、(3)条件之一:

(1)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注册装备承制范围、承制性质满足项目要求(承制范围覆盖监控或人脸识别设备类,承制性质包括◆生产 / 修理 / 技术服务 / 销售,以供应商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副本为准;

(2)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和承制能力条件但是装备承制范围没有覆盖采购任务要求的供应商,须具备下列1)~4)的全部条件:

1)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接受从事代理等非生产性质的单位响应,供应商应具备采购产品的◆生产 / 修理 / 技术服务 / 销售能力;

3)具有承担任务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

4)承诺成交后按照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管理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确保承制范围、承制性质满足采购任务要求。

(3)不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供应商,须具备下列1)~8)的全部条件:

1)须为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本项目接受从事代理等非生产性质的单位响应,供应商应具备采购产品的◆生产 / 修理 / 技术服务 / 销售能力;

3)具有承担任务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标或国军标)现行有效且能够覆盖采购产品或其同类产品的◆生产 / 修理 / 技术服务 / 销售;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n)”上不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7)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合同现行有效;

8)承诺成交后按照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管理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确保承制范围、承制性质满足采购任务要求。

说明:1.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标书代写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4.1 领取时间

2025年10月27日起到2025年11月3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4.2 领取地点

线上领取,联系邮箱****@qq.com。

1.4.3 询价文件售价

不收取领取费用。

1.4.4 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请携带“领取询价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询价文件事宜。

领取询价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供应商资格是否****小组判**论为准。

1.5.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5.2 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5.3 保密协议;
1.5.4 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5.5 提供下列(1)、(2)证明材料之一:

(1)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及其副本;

(2)同时提供:①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声明函;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查询截图;④在“信用中国(www.****.cn)”上不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网页查询截图;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书应携带2份,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6.1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0日18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6.2 报价文件提交地点

**省**市**市(具体地址报名后告知,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接受指定专人送达现场或邮寄等方式。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

采 购 人:****

联 系 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176****3624

电子信箱:****@qq.com

询问、质疑受理部门:****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1****1116

投诉受理部门:****

联 系 人:隗先生 联系电话:186****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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