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全面预算系统(一期)建设项目(三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全面预算系统(一期)建设项目(三次)招标
1.2项目编号:****
1.3采购内容:基于集团现有财务信息化基础,融合数字技术,建设全面预算管理平台,实现预算编制、审核、控制、分析、考核全流程在线化,支持战略目标分解与业财数据联动,满足国资委预算监管要求,同步实现国产化部署及等保三级安全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1.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
1.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采购预算:1,100,000.00元(含税等全部费用)
1.7质保期: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8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具有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提供2022年到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具备丰富的财务数字化建设规划实施及系统集成经验,自2022年6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个与本项目类似央国企财务信息化建设,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的案例。(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16日9:00至2025年10月22日16:00(**时间)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4系统使用费
4.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易****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16:00(**时间)。
4.3系统使用费由**易****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0799/400-****-9082(**时间9:00-19:30)。
注:注:供应商应当通过****银行账户,****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17000元(大写:壹万柒仟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9:00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银行账户,****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27日9:00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10月27日8:30-9:00
6.3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开标/评审时间及地点
7.1开标/评审时间:2025年10月27日9:00
7.2开标/评审地点:****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
10联系方式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爱建路66号
联 系 人:郭龙
电 话:131****8355
代理机构:****
地 址:****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张女士 丁先生
电 话:0451-****0285 ****0290
业务监督:****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0259
项目名称:****全面预算系统(一期)建设项目(三次)招标
项目编号:0222HW****4033
采购内容:基于集团现有财务信息化基础,融合数字技术,建设全面预算管理平台,实现预算编制、审核、控制、分析、考核全流程在线化,支持战略目标分解与业财数据联动,满足国资委预算监管要求,同步实现国产化部署及等保三级安全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采 购 人:****
代理机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1,100,000.00元(含税等全部费用)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6日
澄清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7日
澄清内容:
针对招标文件中,“商务资质”和“技术部分”章节内所有涉及“特定证书要求”的评分条款,现统一澄清:若投标方持有的证书,同时满足“经国家认可的权威机构颁发(如国家部委直属机构、****管理委员会备案机构等),与原条款要求证书属同一级别(如一级资质对应一级资质、国标认证对应同等效力认证),且核心用途与原要求证书相关(如安全类证书对应安全需求、国产化类证书对应国产化适配需求)”三个条件,该证书可等同于原条款要求的证书参与评分,原条款设定的分值不变,且不降低项目核心功能、安全及履约能力需求标准。
投标方需确保所提供的相关证书真实有效,并能提供充分材料(如证书原件扫描件、机构官网查询截图等)证明其同时符合“国家认可、同一级别、核心相关”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依据上述原则核查证书有效性。
2.其他内容不变。
现对本项目采购文件及采购文件做出上述澄清,此澄清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和采购人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采购文件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爱建路66号
联 系 人:郭龙
电 话:131****8355
代理机构:****
地 址:****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张女士 丁先生
电 话:0451-****0285 ****0290
业务监督:****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0259
一、项目名称:****全面预算系统(一期)建设项目(三次)招标
二、项目编号:0222HW****4033
三、采购内容:基于集团现有财务信息化基础,融合数字技术,建设全面预算管理平台,实现预算编制、审核、控制、分析、考核全流程在线化,支持战略目标分解与业财数据联动,满足国资委预算监管要求,同步实现国产化部署及等保三级安全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 购 人:****
五、代理机构:****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6日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7日9:00
九、中标候选人名单:
经评审,评审委员会按采购文件要求,推荐前三名中标侯选人如下:
第一名:****
报 价(元):****000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
第二名:用友****公司
报 价(元):****000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
第三名:**鑫****公司
报 价(元):****000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
十、公示期: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0日
十一、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十二、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排名第一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爱建路66号
联 系 人:郭龙
电 话:131****8355
代理机构:****
地 址:****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1-****0285
业务监督:****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