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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营镇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7日 17:22 |
| 预算金额 | ¥89.1851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韩金浩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2-****72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九营大街与白马中路交叉口西南100米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2-****72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银**路200号狮子城银河湾南区4-1-108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6-****280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大营镇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大营镇办公用房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89.1851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大营镇办公场地,由于固定场所需在辖区内租赁,办公场所需为独立环境,交通便利,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米,停车场地不少于80个车位,水、电、暖、宽带等配套设施齐全。经考察仅有********小学场地能满足大营镇办公用房。镇政府已连续4年租赁该房办公,民众已对周边环境熟悉,办公人员及设备重**装需大量资金投入,将会严重影响工作人员正常办公,并造成资金浪费。为更好的为大营镇及周边民众提供****省政府开支,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本项目适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 **九营大街与白马中路交叉口西南100米 |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韩金浩
联系地址:**九营大街与白马中路交叉口西南100米
联系电话:0312-****725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采购办公室
联系地址: ****中心(鑫义路86号)
联系电话: 0312-****308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刘新
联系地址: **省**市**区银**路200号狮子城银河湾南区4-1-108
联系电话: 0316-****280
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