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城市形象标识设计、智库建设、活动执行、对外宣传及正能量发布等城市品牌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城市形象标识设计、智库建设、活动执行、对外宣传及正能量发布等城市品牌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7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县设计城市形象标识(LOGO)、建设传播智库、执行新闻发布等活动、开展宣传推广和培训、以及其他相关内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97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在线是国务院新闻****新闻网站,******新闻网站和综合性门户网站,****是其运营主体单位。****中心****集团**,致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打造数据驱动下的“精准治理体系”、“智慧决策体系”和“阳光政务平台”,并且参与完成了**省域品牌logo全球征集项目整体策划和推进等,有着丰富城市品牌建设策划执行经验,具有其他商业类第三方所不具备的平台优势、安全性优势。
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有不得对外公开的相关信息。
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体育场路178号浙报传媒大厦A座6楼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叶梅
联系电话:188****3228
传 真:
地 址:**省**县鹤**路33****办公室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联 系 人:叶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8-****642
传 真:/
地 址:**省**市**县**街道**东路1号12楼1207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pdf (347.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