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武夷名仕园1#楼智能化工程进行企业公众号平台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1工程名称:**武夷名仕园1#楼智能化工程。
2.1.2工程地点:**省**市**区。
2.1.3工程规模: **武夷名仕园1#楼建筑面积约21496.2㎡,户数416户(含1户活动用房)。
2.2招标范围
2.2.1范围内容:1、综合布线系统、楼宇对讲系统、智能门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高空抛物监控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设备利旧),各系统****管理部门要求,达到设计文件及设计图标准;2、上述各系统(不含背景音乐系统)须集成接入“**市保障性住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及智能化监管平台”。
2.2.2服务期限: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
2.2.3质量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验收依据,达到合格标准。
2.2.4招标控制价:96721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在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标书代写
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
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建设部或****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标书代写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6、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0月27日8时30分00秒至 2025 年11 月10 日23时59分59秒,**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节假日除外)到招标人现场(地址:**市**区江滨南路232号武夷名仕园2#楼603)购买招标文件。
4.2获取地点:****(**省**市**区江滨南路232号武夷名仕园2#写字楼6层)。
4.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应在2025年11月17日上午9:00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地点:****(**省**市**区江滨南路232号武夷名仕园2#写字楼6层)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材料盖章后装入信封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可拒收并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标书代写
5.3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若未按要求提交投标资料或所提交的投标资料弄虚作假,取消其投标资格;
5.4投标人需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可读介质1份(光盘或U盘内存放已签字盖章的正本扫描件PDF),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6.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投标下浮率不低于9%(含9%))。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8.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项目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15天。
8.2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在****公告栏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书面提交澄清函;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2时00分之前。招标人发送澄清的方式:通过“****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澄清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17时30分。标书代写
9.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9.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9.2开标地点:****(**市**区江滨南路232号武夷名仕园2标书代写#楼603)开标室。标书代写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江滨南路232号武夷名仕园2#21层
联系人:陈先生 152****1755
李先生 139****4830
陈女士 182****5939
监督人:黄女士 138****326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江滨南路232号武夷名仕园2#楼603
联系人:小林
电 话:0599-****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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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