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标题: | 太环行审〔2025〕34号 关于《****李兴****中心)智慧医养楼和中医康复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文号: | 无 |
| 信息来源: | ****分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5-10-27 |
关于《****李兴****中心)智慧医养楼和中医康复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卫生院:
你院报来《****李兴****中心)智慧医养楼和中医康复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收悉。****环境局《关于发布〈**市市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本)〉的通知》(阜环办函〔2025〕32号)及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你院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位于太**李兴镇,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项目**智慧医养综合楼、中医康复楼,设计总建筑面积6209平方米,其中:建设智慧医养综合楼4080平方米,一楼为医养康复活动场所,二楼至四楼均为医养服务用房。建设中医康复楼2129平方米,一楼为中医康复诊室;二楼为针灸、理疗康复室;三楼为中医康复疗养室,增加床位60张。购置相关医疗设备(磁共振、医用内窥镜摄影系统等19种医疗设备;配备四肢熏蒸机、四肢联动等18种中医理疗康复设备)与设施等。根据需要进行装修装饰工程,配套给排水、地面硬化、供配电(含变压器)、消防、污水处理、智能化系统等公用辅助设施。本次环评不涉及辐射装置,涉及辐射设备需根据管理名录要求另行履行环评手续。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及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应按照《**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实行围档封闭,设置洒水降尘设施,落实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等措施。
2、加强废水收集治理。该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该项目医疗办公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混合进入院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排放标准及****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排至****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经负压收集由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21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该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执行**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表1监测点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周围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中的排放限值,有组织排放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相应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按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院内暂存和最终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措施,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并做好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须及时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医疗废物还应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 号)、《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卫生部令第36 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和《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污水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切实做好院区防渗。
6、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要制定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强化应急演练,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因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7、你院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所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不得擅自更改和停用,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四、项目要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你院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太**生态****执法大队具体负责。项目建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六、以上审批意见仅限于本《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院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