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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厅、**省自然**》(湘环发[2021]26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等文件要求,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应开展土壤环境调查活动。2025年9月,****委托****对该地块进行土壤状况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市达浒镇**村5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为政府和企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1)土地使用权人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省**市**市达浒镇**村
联系人及电话:卢林135****9493
(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开发区****广场商务区B13栋208室
联系人及电话:周工0731-****3081
(3)信息公示内容
报告全本(见附件),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