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拍卖标的名称 |
****中心村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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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项目编号 |
**** |
拍卖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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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日期 |
2025年10月28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5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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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 |
**回族自治区**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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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委托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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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托人现委托********交易中心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以网络拍卖的方式对****中心村房产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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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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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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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住所) |
**市**区黄**路7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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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
李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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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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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拍卖标的简况 ****中心村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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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博源卓越土地房地产资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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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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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标的对应 评估值 |
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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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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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条件 |
起拍价 |
按照标的参考价提起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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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签订的《竞买协议》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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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注意事项 |
1、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标的所述面积等相关数据均以国家有关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竞买人必须在参拍前实地查验标的实物,落实相关法律手续,未到实地查看标的实物、未了解房产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者,将视为默认拍卖标的现状,委托人及拍卖人只对标的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买受人对其所购得房产的处置,必须遵守****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3、拍卖成交后,水、电、暖、燃气、物业储备金、物业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5日内交清全部拍卖款项后,在3个工作日****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移交单》并按照相关文件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标的物的交割。 5、标的物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各自承担。过户时的产权人必须为买受人,如办理时不一致,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委托人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标的成交价款中不包含土地出让金,涉及须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用途及出让年限均以办证时的设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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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条件 |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可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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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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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金额 |
10000元/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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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时间 |
2025年11月10日18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未成交的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后由拍卖人全额无息原路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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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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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行 |
****银行**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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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账号 |
600********0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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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拍卖交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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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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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数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竞买人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到达现场勘查标的,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参与竞拍、退回标的、阻止成交确认书签订、拒付价款及拍卖佣金、拒绝后续移交以及向委托人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否则将视为违约。 3、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标的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拍卖交易及成交价格。 4、为保护委托人和真实意向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竞买人,委托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视为意向竞买人已完成对拍卖标的的尽职调查,理解并接受本公告等拍卖文件全部条款之内容,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委托人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若非委托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 (1)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照约定时限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拍卖款项或悔拍的; (2)意向竞买人存在其他违反拍卖规则、拍卖条件要求的。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5日内将标的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并持有效交款凭证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移交单》并按照相关文件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标的物的交割。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如期签署的如果延期超过15日,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的同意而重新将标的进行公开交易。 6、拍卖标的详情,其他竞买注意事项以《竞拍协议书》内容为准,具体咨询拍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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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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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示时间 |
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10日(9时—17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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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示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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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时间 |
2025年11月11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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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网址 |
https://paimai.****.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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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中国商报网、**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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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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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李女士 |
联系电话 |
189****6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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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机 |
095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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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负。竞买人成交后,需向中拍平台缴纳0.15%软件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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