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2023年韦州镇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红四灌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宁夏-吴忠-同心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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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文时间 2025-06-04
发布机构 ****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县2023年韦州镇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红四灌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县2023年韦州镇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红四灌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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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审查审批**县2023年韦州镇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红四灌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2025}44号)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县2023年韦州镇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红四灌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县2023年韦州镇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红四灌域)位于**县韦州镇,属**项目。2022年11月29日,****改革局以同发改审发〔2022〕369号文对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予以批复;2023年3月9日,****改革局以同发改审发〔2023〕65号文对该工程项目变更设计予以批复。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泵站各2座,引水管道690m,引水渠730m,输水管道2.18km,铺设田间地埋管道149.345km,田间道路5.67km砾石压盖,农渠拆除231.26km。工程由水源工程区、首部枢纽工程区、管道工程区、田间道路工程区、农渠拆除工程区和建筑垃圾填埋利用工程区组成。

本项目总占地108.26hm2,其中永久占地5.97hm2,临时占地102.29hm2。建设期开挖土方56.51万m3,回填土方38.13万m3,综合利用18.38万m3(包含蓄水池坝体施工区余土16.86万m3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利用工程区作为覆土,农渠拆除工程区拆除预制板废渣1.52万m3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利用工程区填埋)。工程概算总投资3905.9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448.83万元。项目已于2023年1月16日开工,于2023年5月13日建成,总工期4个月。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8.26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工程建设中应优化施工组织和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加强预防、治理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51.13万元。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必须报我局批准。

四、你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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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4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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