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分类 | 信息公开 |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5-10-24 |
| 文号 | 2025 | 标题 | ****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226
0993-****703****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077
通讯地址:石****中心三楼行政审批区
邮 编:83000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准中1****处理站建设工程 | 第八师150团团部西北方向约4.3km处 | **** | **锦绣****公司 | 建设性质:** 项目投资:总投资1050.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0万元,占总投资的29.5%。 建设地点及用地:本项目位于**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50团团部西北方向约4.3km处,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5°1'48.732",东经86°3'13.911"。项目占地面积12486.67m2。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1)**分水流程:**1座300m3钢制沉降罐、2座40m3储油罐、1座电加热装置、1座80t地磅、2座卸车台、1座装车台、1座加药装置及2台卸车泵,2座40m3储油罐、2座装车泵等。(2)**水处理流程:**1座300m3钢制混凝沉降罐、10m3钢制收水罐、1台收油泵,2座40m3钢制注水罐、1座注水泵、1座注水泵橇块。并配套供配电、自控、结构、建筑、防腐等配套工程,满足正常生产需求。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沉降罐及储油罐呼吸废气、合格原油装卸废气采取密闭收集,通过管道在废气产生处负压收集,收集效率100%,采用VOCs低温催化氧化装置进行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的限值要求(120mg/m3)。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的限值要求(4.0mg/m3)。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油罐分离水,经“大罐沉降”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Ⅳ级注水水质标准后回注。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设备处设置围护等措施;定期维护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产生的清罐污泥和污水处理污泥不在站场储存,直接在作业施工现场由施工人员回收至罐车内,罐车采用密闭的专用罐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收集、贮存、运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润滑油经收集后,直接进入本站**原油处理系统自行利用;沾油废物在站场设置1处危险废物暂存点,进行收集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的转移依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生态影响环保措施 工程不占用基本农田及公益林,运营期区域内动植物的种类和数量基本不受影响,生物量的减少程度对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影响可以承受;项目建成后随着场地地面的硬化、项目区内绿化的完成,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七)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的有关规定及本项目特点,本项目需申请总量指标为:VOCs 0.597t/a。 |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对意见 |
| 2 | 新****公司年产25万吨高塔复**项目 | **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市142团良种连 | 新****公司 | ****中心(有限合伙) | 建设性质:** 项目投资: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万元,占总投资的0.98%。 建设地点及用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市142团良种连,新****公司年产25万吨高塔复**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区总占地面积26896.05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22'34.112",北纬44°24'38.485"。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一条25万吨高塔复**生产线,**118米高度高塔一座,同时建设相应环保配套设施、生产辅助设施,购置高塔斗提升机3台、复**专用差动双速旋转造粒机1套、成品斗式提升机1台,带式输送机4台等生产设备。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必须加强施工区域的管理。施工现场要围栏或部分围栏,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走,建筑材料的堆场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路面和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或用篷布遮盖散料堆,减少起尘量,加强运输管理,如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不能超载过量,坚持文明装卸;严禁车辆在行驶中沿途振漏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定时洒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并对堆放的砂石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技术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备料、筛分、破碎、冷却、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熔融、造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氨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尾气洗涤塔处理后经高塔顶6m(塔高118m,总高124m)排气筒DA003排放。通过以上措施,天然气燃烧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乌-昌-石”区域兵团重点师市大气环境整治2024年实施方案》(新兵办发〔2024〕14号)限值要求;备料、筛分、破碎、冷却、包装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混合熔融、造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氨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中限值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西侧现有生活设施。运营期生活污水、锅炉系统排水及洗涤塔排水排入下水管网,最终排入142****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从声源上对噪声进行控制,淘汰高噪声施工机械,推广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对重点产生噪声的施工工段设置围挡,同时夜间禁止施工等;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隔声、厂房密闭、距离衰减等措施。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建筑垃圾主要是各类建筑碎片、碎砖头、废水泥、石子、泥土、混合材料等。大部分为无害物。其中能回收的应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统一运送****填埋场填埋处理。在施工场地应设置垃圾收集箱,定期清运。生活垃圾应及时交由环卫****填埋场进行处理。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覆盖,禁止超载,防止洒落。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建设单位应负责督促施工单位的固体废物处置清理工作。运营期除尘器收尘收集后作为原材料重新使用;不合格品收集破碎后作为原材料重新使用;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废布袋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废反渗透膜收集后由原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点,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五)生态影响环保措施 本项目占地范围内不存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进行风险识别及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员工培训及应急演练。 (七)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定及项目特点,本项目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位于“乌-昌-石”区域大气联防联控重点控制区,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134t/a,NOX:1.018t/a,颗粒物:3.391t/a,实行倍量替代,倍量替代量为:SO2:0.268t/a,NOX:2.036t/a,颗粒物:6.782t/a,无需申请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 无 |
| 3 | **北****公司年产5000吨玉米浆干粉建设项目 | 第八师150团9连 | **北****公司 | **天辰****公司 | 建设性质:** 项目投资: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2万元,占总投资的1.76%。 建设地点及用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50团9连。厂区租赁面积33333.5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6°7′6.330″,北纬44°55′16.460″。项目区北侧为石****公司项目区,西侧为农田,东侧为莫石线,南侧为空地。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1500m2生产车间;改建车间及库房1600m2;**锅炉房及购置10吨生物质锅炉**管理用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规模达到生产玉米浆干粉5000t/a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管理,保证各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减少施工机械待机时间及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内停留时间,能够有效减少废气产生量;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生物质热风炉采用“袋式除尘+低氮燃烧+SNCR脱硝技术”处理生物质热风炉燃烧废气,生物质热风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氮****办公厅关于印发《“乌一昌一石”区域兵团重点师市大气环境整治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兵办发﹝2024﹞14号)要求;车间喷雾干燥工序、粉碎工序及包装工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生产车间采用封闭式厂房,无组织粉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中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施工废水在场内设置临时沉淀池澄清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至150****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严格限制或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工期,限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出入的管理、进场禁止鸣笛等;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热风炉烟气排气口采取消声措施等措施;定期维护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委托150团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第八师150****填埋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车间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为玉米粉,回用于生产线;热风炉除尘灰定期清掏,用收尘袋收集运至150****填埋场填埋处理;生物质燃料炉渣用收尘袋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项目区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在危废贮存点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五)生态影响环保措施 施工期项目在现有厂区范围内进行施工整改,不涉及区域植被的破坏,对施工中临时堆放的土方或废弃材料土方采取围挡施工,覆盖篷布,洒水降尘,及时清运处理,文明施工等措施。运营期项目实施后,区域内动植物的种类和数量基本不受影响,生物量的减少程度对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影响可以承受;项目建成后随着场地地面的硬化、项目区内绿化的完成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制度,配备足额灭火器材,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七)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的有关规定及本项目特点,确定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631t/a,二氧化硫0.59t/a,氮氧化物1.296t/a。 | 无 |
| 4 | ******公司新能源环保节能变电装备产业化项目 | **生产建设兵****开发区东七路以东,北二十路以南 | ******公司 | **市金正****公司 | 建设性质:** 项目投资: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5万元,占总投资的0.75%。 建设地点及用地:**生产建设兵****开发区东七路以东,北二十路以南。厂区总占地面积13510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6°5′14.133″,北纬44°24′21.364″。项目区域北侧为空地、西侧为经七路、东侧为空地,****电站。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5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300平方米。**车间1栋,建设钣金生产线、箱体焊接生产线、母线加工生产线。购置喷漆系统1套,箱变,配套相关附属设施。调试检测设备2套,空气压缩机1台等生产设备共计30余台(套),形成产能1200台/年的生产规模。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管理,保证各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减少施工机械待机时间及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内停留时间,能够有效减少废气产生量;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等离子切割废气、焊接废气、打磨废气采用集气罩+管道进行收集,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涂装废气(非甲烷总烃)采取建设密闭的喷漆间,喷漆及喷漆后烘干在密闭的喷漆间内进行。采用一套过滤棉+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设施处理,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市政下水管网;施工废水在场内设置临时沉淀池澄清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下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严格限制或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工期,限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出入的管理、进场禁止鸣笛等;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设备处设置围护等措施;定期维护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建筑垃圾和弃土运送到环卫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到垃圾箱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统一处理;废弃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及废弃包装材****公司进行回收再利用;废机油、废漆桶、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五)生态影响环保措施 施工期项目在现有厂区范围内进行施工整改,不涉及区域植被的破坏,对施工中临时堆放的土方或废弃材料土方采取围挡施工,覆盖篷布,洒水降尘,及时清运处理,文明施工等措施。运营期项目实施后,区域内动植物的种类和数量基本不受影响,生物量的减少程度对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影响可以承受;项目建成后随着场地地面的硬化、项目区内绿化的完成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七)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的有关规定及本项目特点,本项目不涉及总量申请。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