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庸镇盘洋村2025年新建道路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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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拟实施特庸镇盘洋村2025年**道路工程一标段。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特庸镇盘洋村境内;

2、工程内容:本工程为特庸镇盘洋村2025年**道路工程一标段,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质量标准:合格;

5、最高投标限价:207985.69元;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工期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7、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0、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

3、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从2025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标书代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6、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四、付款方式:

4.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至工程款50%,工程验收合格后满两年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4.2按上述进度付款,无利息补偿。

注:付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发包人财务部门认可的发票。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4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密封,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或者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标书代写

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之前);

5、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从中标人基本帐户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六、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七、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公告发布及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标单位需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注明联系方式)、报名人身份证、招标文件购买支付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公司邮箱(电子邮箱:****@qq.com),请务必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收款帐户为:开户名:********公司,开户行:****银行****公司**幸福大道支行,账号:110********00021627。(转账时请务必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

★注:招标公告有关条款修改或未尽事宜,以招标人开标前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5、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特庸镇盘洋村

联 系 人:曹军

电 话:182****3988

代理机构:****

地 址:**县幸福大道万成尚景11#楼104门市

联 系 人:刘静

联系电话:0515-****7098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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