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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区同福二路409号地块范围内通过拆除重建方式进行增资扩产。鉴于该项目位于我市划定的工业控制线范围内,且符合《****信息化局 ****规划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厦工信投资〔2024〕98号)要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项目增资扩产提容增效。
根据《中华人民**国不动产权证书》(闽(2023)**市不动产权第****725、****729、****728、****726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350********530CG043)及其补充合同、《工业厂房买卖合同》、《**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编号:同发投(2025)备957)、《关于企业增资扩产等事宜专题会议的纪要》(厦同政专纪〔2024〕267号)、《****公司增资扩产审核意见延期申请等事宜专题会议的纪要》(厦同政专纪〔2025〕197号)、《****政府关于****既有工业用地增资扩产提容增效工作审核意见》及《**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空间协调意见汇总》,我局拟按以下指标核定规划条件:
1.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2.总用地面积:11668.98平方米;
3.地上总建筑面积(计容):34995.81平方米;
4.建筑系数:大于等于40%;
5.绿地率:小于等于20%;
6.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所占比重不超过工业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7.厂房建筑层数、高度等其余规划设计条件满足《**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版)》及相关规范要求。
现将项目拟增资扩产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十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2-****068、059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