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
二、拍卖会时间:2025年11月11日上午10:00(延时的除外)
三、拍卖方式: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四、拍卖网址:https://zc.****.net
五、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上午9:30至下午17:00时(节假日除外)。
六、展示地点:详见表格
七、拍卖保证金
1. 保证金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公司**分行
账号:8101 0211 0000 0115 7
(保证金请备注:**房产保证金)
2. 保证金退还:未竞买成功者保证金,拍卖人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保证金汇出账户无息原路退回;竞买成功者保证金,在其办理完过户手续后按原保证金汇出账户无息原路退回。
八、竞买人条件与报名
1.竞买人条件: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②依照《拍卖法》第二十二条、三十条规定不得参与本次公开拍卖的应当自行回避,不得参加竞买。
2.报名:竞买人自公告之日起至标的拍卖会结束前均可报名参与竞买,但须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以下操作:线下缴纳保证金并确认到账、在公拍网注册认证、报名,拍卖人确认竞买资格,完成上述竞买手续后方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文件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九、其他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十、拍卖咨询
看样、业务咨询:袁经理152****2018 王经理136****5547
纪检监督:胡主任 187****9897
****
2025年10月27日
PART 01
重要提示
1.拍卖人发布的拍卖公告与提供给竞买人的宣传资料内容均来源于委托人提供的标的权属证书、标的清单、评估报告等文件,若与标的实际有差异,以标的实际现状为准。
2.拍卖人按标的现状(不包含家电、家具、商品等)进行展示、拍卖和交付,拍卖人已按标的现状履行瑕疵告知义务,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在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前自行对标的进行仔细勘查,一旦参加竞买,即为接受、认可所拍标的的现状。(包括一切已知或者未知瑕疵),不享有瑕疵请求权,其竞买结果由竞买人负责。
3.本次拍卖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任何过户税费。转让产权中涉及转让双方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物业维修基金、权属登记、使用公共设施费用、行政规费等支出)均依据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各自缴纳。
4.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
5.拍卖成交前欠缴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款项由委托方负责承担,拍卖成交后一切因买受人使用标的物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空调、通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涉及到的房屋供水、供电、管道煤气的重新开户、变更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
6.委托人有权撤销拍卖会或拍卖标的,拍卖人将如数无息退还竞买保证金,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及拍卖人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7.拍卖成交后,标的的房、****中心最终办理的权证面积为准,最终办理的权证面积不影响拍卖成交的结果,买受人不得以面积误差为由要求拍卖人和委托人承担多退少补的责任。
8.标的房产的买受人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如因买受人对限购政策不了解导致上述标的不能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不予退还,缴纳的拍卖佣金也不予退还,委托人可以收回标的重新处置(上述标的成交后,因标的所在地出台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买受人不再具备受让资格,无法办权证变更或过户手续的除外)。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根据公拍网提示按照《平台收费规则》向公拍网支付技术服务费(拍卖成交金额的1.5‰)。
PART 02
标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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