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韶九章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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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韶九章乡村**示范带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10-27 19:18: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韶九章乡村**示范带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04 09:30:00,更正为:2025-11-07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1-04 09:30:00,更正为:2025-11-07 09:30:00。(一)原公告附件:工程量清单-新韶九章乡村**示范带项目。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详见更正公告附件:工程量清单-新韶九章乡村**示范带项目(审核)

(二)原采购文件第27页5.详细评审 采购包1(新韶九章乡村**示范带项目):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情况 (5.0分)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注:须提供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如项目成员是企业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返聘协议或合同),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现更正为: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情况 (5.0分)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具有市政工程类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注:须提供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如项目成员是企业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返聘协议或合同),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新韶镇启明南路31号

联系方式:0751-****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百旺大道42****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03号

联系方式:0751-****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陈工

电 话:0751-****991

****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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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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