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基地已由**市****委员会以荣发改审〔2025〕170号文(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柴油发电机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镇龙王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64亩,核心区征地 275亩,总建筑面积约82000㎡,包括国****中心、****研究院、****中心、****中心及**冷冻保存库、****中心等:建设场区道路10km、给水设施2座,生态环境治理工程28000㎡、生态停车场5500m;配套建设充电桩31个、供水供电设施1套、智慧管理系统1套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846.43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柴油发电机组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油箱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本项目发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交货地点:**市**区,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6 交货期:14日历天(含供货、安装和调试设备),计划开始交货日期(具体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所投产品不低于3年的质量保证期(若投标人的承诺期限更长,则按投标人的承诺期限执行)。
2.7 标段划分:/
2.8 其他:/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柴油发电机组中核心投标货物为发动机和发电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核心投标货物制造商唯一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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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商贸城2幢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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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北大**博雅一期2号楼一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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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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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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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51****3978 | 联系电话: | 023-****2433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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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柴油发电机组(1600KW、400KW)(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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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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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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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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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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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昌州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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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01********05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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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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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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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13297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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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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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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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0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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