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吉安市万安县赣江一级支流遂川江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第2次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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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县赣江一级支流**江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第2次答疑澄清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信息时间: 2025-10-27】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县赣江一级支流**江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答疑: 1、原招标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专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 知书、施工合同,四项证明材料均需提供。” 现澄清为: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原招标文件“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通知》(赣发改公管 规〔2024〕768 号)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实质内容应当完整、准确,不得提交 空白标书,提交的相关企业业绩、从业人员资格、工程业绩应当真实有效,否则视为虚 假投标,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公司提前垫付),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查处。” 现澄清为: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通知》(发改公管规【2024】768号)等文件规定,为防止有组织地恶意竞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实质内容应当完整、准确,不得提交空白标书;企业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应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公司实名注册,不得虚假注册;提供的工程业绩可供查询,工程业绩真实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报价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草的****公司实名注册人员。各投标企业对以上条款应作出响应性承诺,未作出承诺或以上情形之一承诺存在不符、不实的视为投标无效(已中标的,中标无效)并按弄虚作假论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公司提前垫付,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按承诺函内容执行),并移交**及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3、原招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8日 09时00分”现澄清为:“2025年11月05日08时30分”,保证金(保函)缴纳截止时间现澄清为“2025年11月05日08时30分”。 4、现澄清原招标文件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6月10日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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