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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568983Y | 建设单位法人:马建兵 |
| 薛树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南滨**路743号 |
| G331**至**公路大**至霍勒扎德盖段**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97.37766,96.05804 纬度: 42.44984,42.5614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18 |
| 酒环审〔2022〕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73831.86 |
| 1192.38 | 运营单位名称:甘****发展中心 |
| 126********450604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监测中心有限公司 |
| ****0105MA72A1113R | 验收监测单位:**绿源****公司 |
| 916********246939B | 竣工时间:2025-06-30 |
| 2025-05-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7-31 |
| 2025-09-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699-1-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线路长度为123.382km,二级公路双向两车道,设计行车速度60km/h | 实际建设情况:线路长度为123.382km,二级公路双向两车道,设计行车速度60km/h |
| 经核实,线路于K7831+500~K7834+100(合计2600m)发生位移,其中横向位移超过200m路段为K7831+994~K7833+387,合计1393m。较环评,线路横向位移超过200m路段占比约1.13%,远小于30%。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营运期公路全线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路面排水采取防排结合的原则;服务区/养护工区、检查站生活污水设化粪池收集后经MBR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场地绿化。停车区设置环保厕所,少量污水泼洒抑尘。 (2)由于项目敏感点距离公路较远,评价范围内仅仅马鬃山连接线有2处保护目标,加强跟踪监测。 (3)合理设置施工便道,尽可能利用已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合理设置施工场站;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全线施工均划线施工,在施工控制范围边界插**标示,不允许随意破坏和占用额外土地;严格落实生态恢复措施,在永久占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拆除后按照功能建设相关设施,其余临时占地拆除临时设施,平整土地后洒水结皮或碎石压盖,严禁沙土裸露,恢复原貌。优化取弃土方案,特殊路基处理挖除土方回填取土坑,取土完成后进行边坡治理,坑底平整压实,洒水结皮或碎石压盖,严禁沙土裸露,自然恢复植被。运营期沿线服务设施封闭设置,严禁司乘人员或工作人员进入周围戈壁荒滩。 | 实际建设情况:(1)公路全线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服务区/养护工区、检查站生活污水设化粪池收集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梁停车区设置环保厕所1座,定期清掏。 (2)本次验收期间,敏感点处噪声监测数据未超标,后期运营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 (3)施工期间合理设置施工便道、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临建设施按要求拆除,平整恢复原貌。沿线服务设施封闭设置。 |
|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梁停车区设置环保厕所,少量生活污水泼洒抑尘。服务区/养护工区设置化粪池30m3,配套0.5m3/h的MBR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检查站配套0.2m3/h的MBR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服务区泼洒抑尘,处理设施出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标准。经调查,****服务区****检查站距离较近,合建50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套,规****服务区/****检查站污水设施之和0.7m3/h(16.8m3/d),变更合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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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 | 50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套 | 对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的进、出口色度、pH、COD等污染因子进行了监测,出水水质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标准限值要求 |
| 1 | 油烟净化设施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 沿线服务设施的厨房加装了油烟过滤装置,保持排烟系统密封完好。 | ****服务区食堂暂未对外开放,本次未进行饮食油烟监测。 |
| 1 | 养护工区、停车区、服务设施等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并****填埋场集中处置;营运期养护工区加强沥青的管理,拌合设施产生的废沥青渣等返回拌合系统,产生的废沥青混凝土经粉碎处理后回用于周边低等级道路工程的路基填料或路面铺设﹐严禁铲除的废旧沥青混凝土块在高速公路沿线任意倾倒处置;养护工区废活性炭应存放在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将废活性炭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严禁废活性炭任意倾倒处置或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厨余垃圾要求分类收集,设置垃圾临时堆放点,密封储存,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收集,污水隔油处理产生的废油脂同餐厨垃圾一起收集;辅助设施处理污水的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污泥,委托定期清抽处理。 | 公路沿线附属设施均设有垃圾(箱)桶,养护工区实际不进行沥青生产,不产生相关固体废物。目前因污水设施刚投入运营,暂未产生污泥,后期运营单位将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统一处置。****餐厅暂未投入使用,后期运营单位将统一招租,保证生活垃圾及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相关单位妥善处置。 |
| 1 | 1、对野生动物生境的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对野生动物的主要影响为阻隔影响,其次是灯光、噪声影响。项目设置桥涵兼动物通道设置21处,设置禁止鸣笛标志,有效缓解公路阻隔影响。大部分桥涵兼动物通道桥梁净空高于2m,涵洞设置高于1.5m,可满足北山羊、狼、野兔及鼠类的自由活动,部分桥梁桥梁净空大于2.5m,涵洞高度也大于2.5m,且宽度大于3m,可满足野骆驼等大型动物的穿越。 2、对植被的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项目建成运营后,应选用一些抗旱、抗寒、易管理的适生灌木、草本进行简单绿化,备选灌木、草本主要有怪柳、梭梭、麻黄、沙蒿、芨芨草等。 | 本项目设置了桥涵兼动物通道设置21处,设置禁止鸣笛标志,有效缓解了公路阻隔影响。对部分路段进行了撒播草籽生态恢复措施,共计撒播草籽31080kg,累计投资175.61万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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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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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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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土地利用的保护措施 (1)永久占地 项目主线永久占地3899.960亩,连接线占地2182.374亩,服务区及停车区等服务养护设施占地67.5亩,简易互通立交占地54.697亩,主线拦水沙坝占地913.415亩,连接线拦水沙坝占地36.326亩,项目全线永久占地5121.631亩。 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前应办理相关用地手续,项目永久占地将对土地**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各项减缓措施,避免导致直接影响土地利用结构发生根本性改变。 (2)临时占地 项目临时占地主要为取弃土场、施工场站、施工便道等占地,占地面积为5406亩,占地类型为戈壁。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前应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严格施工期间施工管理,加强工程防护措施,作好临时占地的恢复工程,防止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2、对动物**的保护措施 工程沿线评价区域内有北山羊、野骆驼及野狼等保护动物出现,项目采用预制箱涵涵洞作为动物通道,同时在施工时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人员教育,严禁捕捉野生动物,减缓施工活动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3、对植被的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最大限度的保护地表植被,及时做好恢复补偿工作。 4、防治水土流失措施 道路建设过程中对占地范围内的植被、表土的挖损、破坏将加强区域内水土流失强度,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加快施工进度、洒水降尘、对剥离表土实施保护临时堆存等措施来减少水土流失量。 5、防止风蚀沙化措施 项目在设计时避让了马鬃山镇封禁保护区﹐临时工程设置远离马鬃山沙化土地封禁区,项目沿线属于退牧还草区域,建设单位在施工中要严格控制施工界面,尽可能减少对地表植被和地表结皮结构的扰动。路基填挖施工、取土作业应尽量避开3~5月进行,同时在风速大于八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做好裸露路基边坡、施工场所以及粉状物质材料堆放场的临时覆盖防护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已落实用地相关手续,项目实际永久占地323.39hm2,临时占地258.08hm2。基本落实了临时工程的生态恢复措施。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认真落实了施工组织设计工作,结合本项目环评及水保报告制定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文明施工,减缓施工对外环境不利影响。 该项目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标准和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本项目生态恢复治理措施在施工及试运行期基本得到了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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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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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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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