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环管字〔2025〕54号关于广西田东晟锦新材料有限公司物料堆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百色-田东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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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环管字〔2025〕54号关于**田****公司物料堆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10-24 18:20


**田****公司:

你单位报审的《**田****公司物料堆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壮族自治区******工业园区工业大道南侧2012-073号地块(地理坐标:东经107度7分39.629秒,北纬23度38分29.637秒)。项目性质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0006.7m2。项目最大暂存量为8万吨/年,储存物料为**田****公司硅锰合金生产工艺产生的水淬渣,委托****处置。项目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万元,占总投资的5.8%。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主体工程:水淬渣堆存厂房,依托****县隆****公司现有厂房,一层,轻型钢结构,四周围挡加盖顶棚,占地面积19800m2;办公区,二层,层高约6米,占地面积约640m2。

储运工程:道路硬化,采用专用转运车进行水淬渣转运。

辅助工程:依托****县隆****公司厂房的4个雨水收集池、1个容积4.5m3的渗滤液收集池。

公用工程:供水、供电、排水工程。

环保工程:包括废水治理(1个容积3m3的化粪池、依托****县隆****公司原有雨水收集池)、噪声治理(合理布局、厂房隔音、基础减震等)。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汽车运输扬尘,通过设置施工围挡、增加洒水频率、遮盖建筑材料、及时清扫散落泥土、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等措施,减少其对周围大气的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卸扬尘、汽车动力扬尘。装卸扬尘通过喷淋洒水和车间围挡抑尘措施,减少其对周围大气的影响;汽车动力扬尘采取封闭遮盖原料运输车辆、路面清扫和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其对周围大气的影响。通过加强运行管理、抑尘喷淋等措施,确保施工期、运营期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水淬渣经过脱水后运至本堆场进行堆放,含水率12%~15%,水分主要以蒸发至大气损耗,因此日常情况下产生很少的渗滤液,通过在堆场四周设置挡墙围堰,并在堆场内设置渗滤液收集池,将收集的少量渗滤液由罐车运输至原厂区回用于炉渣冷却。厂区采用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雨水沟导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沉淀后的初期雨水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三)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土石方和建筑垃圾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土石方用于厂区回填和绿化用土,无永久弃渣;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随处倾倒。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雨水收集池沉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雨水收集池沉渣清理后定期委托****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域要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应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

(四)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设备减振、厂区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治理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限值;运营期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要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工作。根据《报告表》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划分一般污染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本项目一般防渗区域为水淬渣堆场、沉淀池,采取的防渗技术措施要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意见逐条落实。

(六)要落实和开展《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源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计划,监测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七)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四、根据《报告表》测算,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0.097t/a。

五、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四十五、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77-103.环境治理业772-专业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理、处置(含焚烧发电)的,专业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含焚烧发电)的”,实行重点管理,需申请排污许可证。

六、建设单位要落实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建设期、运行期的日常监督管理。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需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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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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