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25MA2N071M72 | 建设单位法人:胡永利 |
| 郭中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安****经济开发区 |
| **县农业废弃物沼气与生物天然气开发与利用项目(一期工 ****处理中心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2-医疗废物处置、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539-A0539-其他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龙王乡韩郢村 |
| 经度:115.57907 纬度: 32.52655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26 |
| 南环行审〔202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333.85 |
| 6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25MA2N071M7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1225MA8LKAUU3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6941469 | 竣工时间:2024-05-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67885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7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3000t/a |
| 现阶段负荷较低,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破碎-干法化制-肉骨渣-外运 | 实际建设情况:破碎-干法化制-肉骨渣-外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采取雨污分流排水体制。运营期无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和初期雨水、生产废水送至厌氧发酵罐发酵,发酵后的废水泵送至你单位龙王沼气站进行处置。 废气:原料暂存区、化制区、成品暂存区等区域进行封闭,破碎、干法化制工序均为密闭作业。原料暂存区、化制区、成品暂存区和破碎工艺废气负压收集至酸洗+碱洗+除湿+光氧催化+生物滤箱设施(TA001)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干法化制工艺废气经冷凝处理后,再通过酸洗+碱洗+除湿+光氧催化+生物滤箱设施(TA001)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区内V0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要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和相关要求。 天然气锅炉使用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相关标准和《**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冷库制冷剂不得使用《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中所列物质。 噪声: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固体废物:运营期固体废物要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原则处置利用,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最终处理处置措施,分类进行收集,规范设置标识牌。你单位应当依法将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定期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要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转移要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厂内设置一座600m3厌氧发酵罐,未启用。本次为阶段性验收,产废量较少,厂区各类废水送龙王厌氧发酵罐发酵处理,本项目无外排废水。 废气:病死动物无害化生产线:破碎机、无害化处理罐设置全封闭,设有负压顶吸式集气罩。灭菌罐化制泄压废气与破碎废气共用“光氧催化+酸洗+碱洗+生物滤箱”(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然气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DA002)进行排放。原料暂存区、化制区、成品暂存区与其他区域均做物理隔断,并对区域废气采取负压收集的方式将废气连接至处理设施。 噪声:选购低噪声、低振动型设备;车间内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固体废物:废包装物,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委托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润滑油,产生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手套及抹布产生量较少,和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次性防护用品已不属于危险废物,经消毒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为危险废物登记管理单位,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点。 |
| 环评废水经厂内厌氧罐处理后管道输送至龙王沼气站点;实际因负荷低,暂未启用厌氧罐,废水经罐车运送至龙王沼气站点处理;因 最终处理路径未变,无新增排放口,未增加环境风险或排放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环评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机油、含油手套及抹布、一次性防护用品,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际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润滑油,产生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手套及抹布产生量较少,和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次性防护用品已不属于危险废物,经消毒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风险:做好日常安全和环境管理,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安装的环保设施要符合安全要求,加强各类设施和管网的日常维护管理,经常性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强化物料运输储存过程的环境管理。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实行分区防渗,对各类区域和污水管网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防渗系数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规范设置事故池,事故池的容量应充分满足事故应急废水的接纳,在正常工况下应空置,确保事故状态下各类废水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环境风险:厂已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341225-2023-044-L; 扩建后的初期雨水池容积为208m3,兼做事故水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25 | 0.242 | 0 | 0 | 0.025 | 0.025 | / |
| 0 | 0.182 | 1.132 | 0 | 0 | 0.182 | 0.182 | / |
| 0 | 0.024 | 0.37 | 0 | 0 | 0.024 | 0.024 | / |
| 0 | 0.168 | 0.499 | 0 | 0 | 0.168 | 0.168 | / |
| 1 | 转入龙王生物天然气站点进行厌氧发酵 | 不外排 | 转入龙王生物天然气站点进行厌氧发酵 | 未检测 |
| 1 | 臭气经光氧催化+酸洗+碱洗+生物滤箱”(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臭气经光氧催化+酸洗+碱洗+生物滤箱”(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 | 有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 |
| 2 | 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装置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天然气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DA002)进行排放 | 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满足皖大气办〔2020〕2号标准 |
| 1 | 选购低噪声、低振动型设备;车间内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购低噪声、低振动型设备;车间内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 厂界噪声昼间两日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
| 1 | 运营期固体废物要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原则处置利用,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最终处理处置措施,分类进行收集,规范设置标识牌。你单位应当依法将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定期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要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转移要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废包装物,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委托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润滑油,产生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手套及抹布产生量较少,和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次性防护用品已不属于危险废物,经消毒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为危险废物登记管理单位,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点。 |
| 1 | 做好日常安全和环境管理,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安装的环保设施要符合安全要求,加强各类设施和管网的日常维护管理,经常性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强化物料运输储存过程的环境管理。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实行分区防渗,对各类区域和污水管网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防渗系数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规范设置事故池,事故池的容量应充分满足事故应急废水的接纳,在正常工况下应空置,确保事故状态下各类废水不外排 | 厂已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341225-2023-044-L; 扩建后的初期雨水池容积为208m3,兼做事故水池。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