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市广****公司对****房一期改扩建项目残值处置,定于2025年10月31日9时在**市**区大石街道芦亭路1****集团4楼会议室举行简易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资产残值明细:
| 序号 |
名称 |
材质 |
估算重量(吨) |
评估单价(元) |
评估值(元) |
备注 |
| 1 |
彩钢瓦 |
彩钢瓦 |
4.31 |
1500 |
6465 |
|
| 2 |
檩条 |
钢材质 |
2 |
1500 |
3000 |
|
| 3 |
排水管 |
PVC |
0.45 |
900 |
405 |
|
| 合计 |
9870 |
|||||
二、标的物地址:**区洋口镇和尚渡村兴****公司内)。
三、拍卖方式:以现场拆封一次报价方式,投标人报价最高价为中标人(每项出价必须大于评估单价)。
四、重大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德****事务所有限公司出赣德隆资评报字(2025)第10002号《评估报告》。
2、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等相关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意向受让方在拍卖前到标的物所在地了解、勘查标的相关情况。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竞拍,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等,责任自负,拍卖人与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对移交标的物时出现的任何问题,转让方与拍卖人将不予解释,受让方需无条件进行接受。因受让方未能实地踏勘带来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拍卖人、转让方无关。
3、拍卖成交后标的按现状交付,由受让方负责自行检验,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的瑕疵、缺陷、损毁、质量误差、不能使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与拍卖人概不负责。
4、拍卖标的具体重量以实物过磅为准。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依照成交单价以及评估报告中已载明的标的总重量所得成交总价款(即:成交单价x评估报告载明总重量)预先一次性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款项缴清后,由转让方将标的按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对标的瑕疵不了解或对标的所在地理位置考查不充分等任何理由拒绝接收转让方交付的标的。本次转让标的全部交付完毕后,转让方、受让方根据最终实际交付的标的总重量,确定最终成交总价(多退少补)。
5、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交款凭证由转让方在标的物所在地以现状向受让方移交拍卖标的。移交后的各种风险与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与转让方办妥移交手续后15日内将成交标的全部搬出存放地;自行承担标的拆卸、运输费用并保障施工安全,在拆卸、运输过程中不得损坏转让方和第三人财物。
6、受让方逾期5个工作日未搬离拍卖标的的,应取消受让方的竞得资格,收回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逾期滞留在场地的物资,视为受让方放弃的无价值的废物,转让方将收回资产,对受让方放弃的废物转让方有权予以清理。受让方未按约定搬离拍卖标的、逾期拆卸、搬运拍卖标的的,转让方有权将拍卖标的拆卸、搬运至其他地方堆放。由此产生的拆卸、搬运、保管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
7、标的运输、拆解、装卸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且运输、拆解、装卸标的期间不得影响转让**常工作。同时标的运输、拆解和搬移过程中产生对环境的影响、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损坏转让方及其他人资产全部由受让方负责,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拍卖成交后受让方还须交纳履约保证金500元,待受让方将标的搬移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9、受让方资格要求: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广****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拍卖资料,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金额为500元),竞买保证金于2025年10月30日17时前汇入**市广****公司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银行广城支行,账号:201********0004077,户名:**市广****公司】
五、报名地址:**区大石街道芦亭路1****集团5楼,联系电话:188****5818,公开拍卖事项的相关****人民政府网。
**市广****公司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