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国道108线水毁恢复工程,位于**省**市**县国道108线K969+400处,**县东部。桥梁全线位于**县境内。
2022年4月2日,****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发〔2022〕124号”文件出具了《关于**境内国道108线水毁恢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本工程的实施。
2022年7月7日,****运输厅以“晋交审批发〔2022〕252号”文件出具了《关于**境内国道108线水毁恢复工程一阶段设计方案的批复》,同意本工程的设计方案。
2023年3月,******公司编制完成了《**境内国道108线水毁恢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3年3月13日,运****管理局以运审管审函〔2023〕26号“关于**境内国道108线水毁恢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本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项目于2023年4月开始动工,2025年9月竣工。2025年9月20日,****分局对该项目开始进行调试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2025年10月2日至10月4日******公司对项目进行了竣工保护验收监测,并于2025年10月8日取得监测报告。
2025年10月9日,****分局在**市组织召开了“**境内国道108线水毁恢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公路局**分局、项目监测单位******公司的领导和代表以及应邀参会的3名环保技术专家,共5人。
最终验收组认为:“**境内国道108线水毁恢复工程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基本齐全,项目在建设过程基本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要求环保措施,验收组对验收报告和验收监测数据报告内容进行审核,该项目工程废气污染物、噪声、环境质量、固废管理在环境保护方面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企业自行验收信息向公众公开后无反对意见,原则同意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报告全文链接如下:
链接: https://pan.**.com/s/1ShCs5fAlbbZtE6tlyosQ7Qpwd=42vh
提取码: 42vh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1月7日,20个工作日
公参意见反馈方式:电话
联 系 人:尚东升
联系电话:139****0190
通信地址:**省**市**区**西街6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