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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530857公顷 | 宗地坐落: | **市**区淮河路与桂安路交界东南侧 |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一类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 成交价: | 3142万元 | 受让单位: | **** | ||||
| 备注: | 1.本次出让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 2.用地位置:淮河路与桂安路交界东南侧。 3.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Ml)。 4.实用地面积15308.57平方米(22.963亩)。 5.容积率:≥3.5,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53580平方米。 6.建筑密度:≥30%。 7.绿地率:≤20%。 8.建筑高度:≤36米,建(构)筑物海拔限高:≤41米;且必须符合机场、气象台、导航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设施(含微波通讯)通道、军事设施等净空要求,以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让、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9.项目停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按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执行。项目应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10.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4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35%。 11.**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大****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12.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13.项目建设应按照电力部门技术要求落实公用主干开关房。 14.机动车出入口设置需符合《**市**区夏桂埔-周厝****规划局部修编及黄泰立交东北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H-02108控制单元中部片区、LH-01703控制单元、LH-023编制单元北片)》相关规定,并符合《**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 15.各建筑类别退让控制线必须符合《**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建筑类别的各项退让要求。 16.用地需配套满足自身需要的绿化、停车、水电、环卫设施。配套的服务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付使用。 17.应同步配套建设地块东侧****广场东侧支路),具体按《淮河路与桂安路交界东南侧建设用地土地出让竞买须****建设部分)》执行。 18.投建产业门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珠宝首饰及有关物品的制造(2438)工业项目。 19.投建项目应为:现代产业项目(战略性**产业—新材料)。 20.土地出让年限为工业用地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21.详细规划条件详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文件。 | ||||||
二、公示期:2025年10月27日 至 2025年11月03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