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9202.5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千家镇千家产业园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9202.58 | ||||||
| 投资强度: | 3448.8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5BA0016 | ||
| 起始价: | 4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2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12月03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属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境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 2.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挂牌出让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在乐东县内其它区域内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6)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或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公司成立时间等内容,****公司与****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0月28日 至 2025年12月01日 到 **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cn:9002)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10月28日 至 2025年12月01日 到 **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cn:9002)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1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2月01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cn:9002)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5年11月21日 08时30分 至 2025年12月03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按照《**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出让指标,具体如下:****号地块,拟建项目所属产业:工业用地,投资强度≥230万元/亩,年度产值≥260万元/亩,年度税收≥10万元/亩.达产年限4年。 2.竞得人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建设,自开发建设之日起三年内完成项目建设;须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3.根据《**省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发展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琼建科〔2023〕240号) 《****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建科〔2025〕185号)文件要求,该地块项目若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含)以下的**工业建筑项目可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但项目配套设施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或其总面积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10%的配套设施应采用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 4.如不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及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政府批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5.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清土地成交总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出让成交价款及各种税费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在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自行按规定缴交(双方的印花税由竞得者缴纳)。 6.报名竞买时须缴交竞买保证金,竞得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按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完剩余出让金。 7.如不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及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政府批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抱由镇尖峰路1号
联 系 人:陈女士、方先生
联系电话:0898-****9903、136****213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