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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意见》(武政办〔2012〕45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新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武教师〔2014〕2号)文件精神,经企业初审并公示后,报**区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专班审核,认定下列人员符合教师身份认定条件,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机械厂(1人)
吴晓平
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8日—11月3日。在公示期间,如对上述退休教师身份有异议,可向**区工作专班反映,反映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信访局办公地点:**区**路307号
联系电话:****617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区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
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专班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