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丹江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审批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5********190043Y刘入圣
李通应**省****县
**县丹江镇**路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县丹江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省****县
经度:108.0691,108.07609 纬度: 26.3886,26.39139****环境局
2024-09-12
黔东南州环表〔2024〕136号
1560
8.64****
115********190043Y
2025-03-01
2025-08-222025-09-19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22tCrzx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1.983km11.983km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施工导流施工导流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生态保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活动主要集中在治理河道附近,工程施工中对治理河道的水环境和周边的土壤植被等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会不同程度的占压地表、扰动水体,影响该区域内的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环境。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仅限于施工期,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区进行覆土绿化、迹地恢复,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随之消失。工程运行期不新增占地,不排放污染物,对生态环境的无不利影响。 1、对土地利用类型的影响 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1.83亩,均为临时占地,主要占用耕地、河滩地,不涉及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包括临时施工生产区占地。项目地表破坏成为护岸、护岸工程用地,临时占地在工程完成后,进行恢复,根据占用前土地利用类型恢复成耕地;对所有污水处理沉淀池等的处置措施,恢复成原土地利用类型。对施工期用于工棚、临时加工区等临时占用的耕地,全部还耕。 2、对植物植被的影响 (1)对一般植物植被的影响 工程建设对植被的直接影响主要是施工期的影响。施工期对植被影响和破坏的途径主要是主体工程占用和分割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性质,使沿线植被覆盖率降低;新修道路,弃土占地;工程活动扰动了自然的生态平衡,对沿线植被的生存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生态护岸以及临时道路工程、施工临时设施等。工程占地范围内主要为荒草地、灌丛植被、灌草丛植被及少量农田植被。工程建设对当地植被的影响小。当施工结束后,开展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植被得到恢复,工程建设对区域水土流失的影响随之减缓。 3、对陆生动物的影响 河堤修建过程中,随着基础开挖平场,鸟类及啮齿类的鼠类等将向河道整治范围及临时工程占地范围外迁徙,河道整治工程完成后,临时工程拆除并修复后,部分鼠类和昆虫将回迁。河堤施工对原有动物有一定影响,仅促使其向河河堤范围及临时工程占地范围外暂时性迁徙,不会对其构成毁灭威胁。河堤护岸完后,基本恢复至原来现状。 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禁止捕捉猎杀。 4、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 (1)对浮游生物的影响 本工程防洪护岸建设,使得河床细砂悬混上浮,导致评价水域在一定范围、一定时间段内悬浮物浓度增加,对水域水质及水生生物产生一定的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逐渐恢复原状。 (2)对底栖生物的影响 本工程防洪护岸建设,堤基开挖对施工作业区的底栖生境造成直接影响,特别是底栖动物长期生活在底泥中,具有区域性强、迁移能力弱等特点,其对环境突然改变,通常没有或者很少有回避能力,会使各类底栖生物的生境受到影响。堤基开挖后底栖动物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只是恢复进程缓慢。 (3)对鱼类的影响 本工程防洪护岸建设实施,改变了防洪护岸岸线和砂滩的栖息生境,河床性质的改变也会造成鱼类产卵条件的变化,不利于鱼类繁殖,对河道鱼类产生一定影响。工程施工人员活动和噪声、振动直接对鱼类造成惊扰或伤害,施工前采取驱鱼和施工期救护措施;同时,鱼类具有较强的迁移能力,可在周边河道寻觅到合适的生境。 在本工程实施后的正常运行期,生境形态仍然以流水形态为主,分布鱼类组成不会发生变化。本工程防洪护岸采用生态护岸,避免岸坡的硬质化、渠道化,保留岸边微生境的多样性,且涉及岸线长度较短,对鱼类**的影响有限。 (4)对水文情势影响 郎当村治理河段现阶段治理河段无水位、流量观测资料。根据治理河段河槽情况,支流交汇情况及沿程保护目标分布情况,整治后,河道两岸**防洪堤,河道水力条件有所改善,糙率有所减小。控制断面比降采用测时水边比降和洪水比降控制,该断面低水比降为 8.4‰,高水比降为 7.9‰。 (5)施工导流水生态影响 本工程导流方式以河堤基坑开挖留坎为主,根据实际情况布置部分顺水围堰,原河床过流的方式。工程利用现有砂砾石并配备砂袋作为上游围堰和纵向围堰,河道两侧施工交替进行,不会对河流造成阻断,维护非施工侧的水域河道生境,不影响鱼类栖息生境及通道。对于滞留在围堰内的水体,在下游围堰处开挖临沉淀池、投加絮凝剂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对下游水体影响范围及程度较小。 二、污染影响保护措施 1、废气 本工程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集中在施工期,主要包括施工扬尘、燃油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砂石料、水泥等散体材料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在风力作用下易发生扬尘,其扬尘基本上集中在下风向50m条带范围内,通过洒水、蓬布遮挡等措施,有效地防止风吹扬尘,物料堆场产生的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有限。场内运输道路路面均多为水泥硬化路面,对道路进行洒水,有效防止扬尘。 2、废水 本工程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设置简易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施工沿线就近村民自建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进行农灌。 3、噪声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机械噪声将会对施工现场及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采取禁止夜间施工,丹江镇治理河1段施工期间,设置移动声屏障,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及声环境敏感点影响小。 4、固体废物 本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开挖弃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废机油。 项目实现挖填平衡,不产生弃方。剥离表土全部用于施工后期土地恢复,对表土堆放区域落实临时拦挡及临时覆盖措施。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混凝土、砂石等作为河道沿线建设护岸、护坡时填方使用。工程沿线共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集中收集,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堆存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施工机械设施维修保养依托雷****修配厂,不单独设置机械修理场地。施工过程产生少量的机械设备废机油抹布通过专用收集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废机油及收集容器定期进行转运处置。施工期危险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一、生态保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活动主要集中在治理河道附近,工程施工中对治理河道的水环境和周边的土壤植被等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会不同程度的占压地表、扰动水体,影响该区域内的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环境。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仅限于施工期,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区进行覆土绿化、迹地恢复,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随之消失。工程运行期不新增占地,不排放污染物,对生态环境的无不利影响。 1、对土地利用类型的影响 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1.83亩,均为临时占地,主要占用耕地、河滩地,不涉及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包括临时施工生产区占地。项目地表破坏成为护岸、护岸工程用地,临时占地在工程完成后,进行恢复,根据占用前土地利用类型恢复成耕地;对所有污水处理沉淀池等的处置措施,恢复成原土地利用类型。对施工期用于工棚、临时加工区等临时占用的耕地,全部还耕。 2、对植物植被的影响 (1)对一般植物植被的影响 工程建设对植被的直接影响主要是施工期的影响。施工期对植被影响和破坏的途径主要是主体工程占用和分割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性质,使沿线植被覆盖率降低;新修道路,弃土占地;工程活动扰动了自然的生态平衡,对沿线植被的生存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生态护岸以及临时道路工程、施工临时设施等。工程占地范围内主要为荒草地、灌丛植被、灌草丛植被及少量农田植被。工程建设对当地植被的影响小。当施工结束后,开展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植被得到恢复,工程建设对区域水土流失的影响随之减缓。 3、对陆生动物的影响 河堤修建过程中,随着基础开挖平场,鸟类及啮齿类的鼠类等将向河道整治范围及临时工程占地范围外迁徙,河道整治工程完成后,临时工程拆除并修复后,部分鼠类和昆虫将回迁。河堤施工对原有动物有一定影响,仅促使其向河河堤范围及临时工程占地范围外暂时性迁徙,不会对其构成毁灭威胁。河堤护岸完后,基本恢复至原来现状。 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禁止捕捉猎杀。 4、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 (1)对浮游生物的影响 本工程防洪护岸建设,使得河床细砂悬混上浮,导致评价水域在一定范围、一定时间段内悬浮物浓度增加,对水域水质及水生生物产生一定的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逐渐恢复原状。 (2)对底栖生物的影响 本工程防洪护岸建设,堤基开挖对施工作业区的底栖生境造成直接影响,特别是底栖动物长期生活在底泥中,具有区域性强、迁移能力弱等特点,其对环境突然改变,通常没有或者很少有回避能力,会使各类底栖生物的生境受到影响。堤基开挖后底栖动物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只是恢复进程缓慢。 (3)对鱼类的影响 本工程防洪护岸建设实施,改变了防洪护岸岸线和砂滩的栖息生境,河床性质的改变也会造成鱼类产卵条件的变化,不利于鱼类繁殖,对河道鱼类产生一定影响。工程施工人员活动和噪声、振动直接对鱼类造成惊扰或伤害,施工前采取驱鱼和施工期救护措施;同时,鱼类具有较强的迁移能力,可在周边河道寻觅到合适的生境。 在本工程实施后的正常运行期,生境形态仍然以流水形态为主,分布鱼类组成不会发生变化。本工程防洪护岸采用生态护岸,避免岸坡的硬质化、渠道化,保留岸边微生境的多样性,且涉及岸线长度较短,对鱼类**的影响有限。 (4)对水文情势影响 郎当村治理河段现阶段治理河段无水位、流量观测资料。根据治理河段河槽情况,支流交汇情况及沿程保护目标分布情况,整治后,河道两岸**防洪堤,河道水力条件有所改善,糙率有所减小。控制断面比降采用测时水边比降和洪水比降控制,该断面低水比降为 8.4‰,高水比降为 7.9‰。 (5)施工导流水生态影响 本工程导流方式以河堤基坑开挖留坎为主,根据实际情况布置部分顺水围堰,原河床过流的方式。工程利用现有砂砾石并配备砂袋作为上游围堰和纵向围堰,河道两侧施工交替进行,不会对河流造成阻断,维护非施工侧的水域河道生境,不影响鱼类栖息生境及通道。对于滞留在围堰内的水体,在下游围堰处开挖临沉淀池、投加絮凝剂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对下游水体影响范围及程度较小。 二、污染影响保护措施 1、废气 本工程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集中在施工期,主要包括施工扬尘、燃油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砂石料、水泥等散体材料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在风力作用下易发生扬尘,其扬尘基本上集中在下风向50m条带范围内,通过洒水、蓬布遮挡等措施,有效地防止风吹扬尘,物料堆场产生的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有限。场内运输道路路面均多为水泥硬化路面,对道路进行洒水,有效防止扬尘。 2、废水 本工程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设置简易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施工沿线就近村民自建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进行农灌。 3、噪声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机械噪声将会对施工现场及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采取禁止夜间施工,丹江镇治理河1段施工期间,设置移动声屏障,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及声环境敏感点影响小。 4、固体废物 本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开挖弃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废机油。 项目实现挖填平衡,不产生弃方。剥离表土全部用于施工后期土地恢复,对表土堆放区域落实临时拦挡及临时覆盖措施。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混凝土、砂石等作为河道沿线建设护岸、护坡时填方使用。工程沿线共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集中收集,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堆存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施工机械设施维修保养依托雷****修配厂,不单独设置机械修理场地。施工过程产生少量的机械设备废机油抹布通过专用收集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废机油及收集容器定期进行转运处置。施工期危险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本工程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设置简易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施工沿线就近村民自建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进行农灌。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本工程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设置简易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施工沿线就近村民自建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进行农灌。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通过洒水、蓬布遮挡等措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通过洒水、蓬布遮挡等措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禁止夜间施工,丹江镇治理河1段施工期间,设置移动声屏障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禁止夜间施工,丹江镇治理河1段施工期间,设置移动声屏障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实现挖填平衡,不产生弃方。剥离表土全部用于施工后期土地恢复,对表土堆放区域落实临时拦挡及临时覆盖措施。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混凝土、砂石等作为河道沿线建设护岸、护坡时填方使用。工程沿线共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集中收集,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堆存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施工机械设施维修保养依托雷****修配厂,不单独设置机械修理场地。施工过程产生少量的机械设备废机油抹布通过专用收集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废机油及收集容器定期进行转运处置。 项目实现挖填平衡,不产生弃方。剥离表土全部用于施工后期土地恢复,对表土堆放区域落实临时拦挡及临时覆盖措施。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混凝土、砂石等作为河道沿线建设护岸、护坡时填方使用。工程沿线共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集中收集,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堆存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施工机械设施维修保养依托雷****修配厂,不单独设置机械修理场地。施工过程产生少量的机械设备废机油抹布通过专用收集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废机油及收集容器定期进行转运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1)陆生植物保护措施 ①施工活动集中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 ②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减少占地面积,减少植被破坏。 ③对施工区形成的裸地要及时采取工程措施,全部进行绿化。 ④施工活动过程中遇珍稀野生植物,立即停止施工活动,应上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在管理部门指导下,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⑤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和保护能力。 (2)生态恢复措施 工程施工期剥离临时占地区表土,表土单独堆放于左右岸中段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内,后期全部用于施工后期土地恢复,撒播草种,种植乔木、灌木。 (3)湿地保护措施 ①加强对施工区周边湿地植被的保护,未经允许,不得扩大施工范围造成对湿地植被的破坏。 ②保护河岸带以枫杨、竹叶榕、小株木为典型的湿地灌丛植被,工程施工过程中,可对上述河岸带灌丛植被进行人工抚育,施工结束后及时移栽至护岸后侧,用于护岸树种,恢复河岸植被至天然状态。 ③严禁将未经处理的废污水河道内,污染水体,破坏水生植物的生长环境。 ④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保护植物,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挂牌、拦挡、宣传等保护措施,禁止破坏保护植物。 ⑤施工结束后,对岸坡表土裸露区域播撒草种。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根据《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年修订),对野生动物保护开展宣传教育。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禁止捕捉猎杀。 (2)施工活动集中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防止肆意扩大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对动物的影响范围。 (3)尽量减少人员活动、施工噪音、灯光等对两栖类、爬行类、鸟类类动物的不利影响。 (4)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或提示牌,警示或提示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野生动植物出没要自觉加以保护,并严禁伤害与猎杀区域内的任何野生动植物。 3、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1)选择在枯水期进行基础施工,施工前设置围堰等施工导流,避免工程涉水施工;工程围堰的填筑、拆除均选在水位以上进行施工,避免围堰等施工导流涉水施工。 (2)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泥沙大量进入水体,造成水质污染破坏其生境进而影**生生物生存; (3)禁止向河道倾倒固体废物; (4)禁止在河道内清洗含油施工机械,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 (5)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的渔业管理法律法规、禁渔制度、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传工作,严禁利用施工之便捕杀珍稀保护水生生物,禁止炸鱼、毒鱼,不得在禁渔区和禁渔期进行捕捞。 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1)陆生植物保护措施 ①施工活动集中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 ②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减少占地面积,减少植被破坏。 ③对施工区形成的裸地要及时采取工程措施,全部进行绿化。 ④施工活动过程中遇珍稀野生植物,立即停止施工活动,应上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在管理部门指导下,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⑤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和保护能力。 (2)生态恢复措施 工程施工期剥离临时占地区表土,表土单独堆放于左右岸中段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内,后期全部用于施工后期土地恢复,撒播草种,种植乔木、灌木。 (3)湿地保护措施 ①加强对施工区周边湿地植被的保护,未经允许,不得扩大施工范围造成对湿地植被的破坏。 ②保护河岸带以枫杨、竹叶榕、小株木为典型的湿地灌丛植被,工程施工过程中,可对上述河岸带灌丛植被进行人工抚育,施工结束后及时移栽至护岸后侧,用于护岸树种,恢复河岸植被至天然状态。 ③严禁将未经处理的废污水河道内,污染水体,破坏水生植物的生长环境。 ④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保护植物,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挂牌、拦挡、宣传等保护措施,禁止破坏保护植物。 ⑤施工结束后,对岸坡表土裸露区域播撒草种。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根据《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年修订),对野生动物保护开展宣传教育。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禁止捕捉猎杀。 (2)施工活动集中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防止肆意扩大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对动物的影响范围。 (3)尽量减少人员活动、施工噪音、灯光等对两栖类、爬行类、鸟类类动物的不利影响。 (4)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或提示牌,警示或提示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野生动植物出没要自觉加以保护,并严禁伤害与猎杀区域内的任何野生动植物。 3、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1)选择在枯水期进行基础施工,施工前设置围堰等施工导流,避免工程涉水施工;工程围堰的填筑、拆除均选在水位以上进行施工,避免围堰等施工导流涉水施工。 (2)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泥沙大量进入水体,造成水质污染破坏其生境进而影**生生物生存; (3)禁止向河道倾倒固体废物; (4)禁止在河道内清洗含油施工机械,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 (5)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的渔业管理法律法规、禁渔制度、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传工作,严禁利用施工之便捕杀珍稀保护水生生物,禁止炸鱼、毒鱼,不得在禁渔区和禁渔期进行捕捞。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