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年产22万吨粮食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予以公示。
一、审批文件、文号及时间:
1.审批文件:《****环境局**分局****年产22万吨粮食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2.审批文号:张环高发〔2025〕25号;
3.审批时间:2025年10月27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以上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7日至10月29日,公示期内,公众如对建设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将意见反馈至以下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电话:0936-****089
通讯地址:******住建局****环境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