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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发布机构 | ****政府 |
| 发布日期 | 2025-10-27 | 文 号 | 2025年第4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根据省局转移抽样地监管部门的公示数据,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西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0.94mg/kg,标准规定≤0.2mg/kg,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测试中心(杨凌)。
(****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胺检出值0.66mg/kg,标准规定≤0.2mg/kg,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测试中心(杨凌)。
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管理局已依法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附件1+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附件2: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