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伊滨区光武大道排涝渠建设项目
2、项目代码:****
3、招标编号:洛建招2025-71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2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2020-01-01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类似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①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所在地省、市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县****交易中心网,或政府相关网站中标公示信息为准)或②**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C级及以上数据等级的建设项目信息网页截图及链接。以上资料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业绩。”
现变更为“3.2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2020-01-01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9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类似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①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所在地省、市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县****交易中心网,或政府相关网站中标公示信息为准)或②**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C级及以上数据等级的建设项目信息网页截图及链接。以上资料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业绩。”
2、原招标公告“4.招标文件的获取”中“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10-18至2025-10-24 24:00。”
现变更为:“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至2025-11-04 24:00。”
3、原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中”“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11-07 09:05”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11-13 09:20”标书代写
4、工程量清单答疑变更,具体内容详见答疑澄清文件、附件电子版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与本公告相冲突的,以本公告为准,原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3、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执法局)
地 址:**区**大道6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006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东****中心13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9099
监管部门:****建设局
地 址:**市****管理科
电 话:0379-****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