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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东凤镇**路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潮****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区东凤镇**路改造提升项目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下达“百千万工程”第三批典型镇第一笔培育资金的分解函》(区百千万城建专班办[2025]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道路出行体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当地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同意**区东凤镇**路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东凤镇府前路至东彩路。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路现状是砼路面,拆除现状破损路面进行修复提升,改造道路长度约1.5公里,路宽约7米,提升改造面积约335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局部破损路面拆除及修复改造。
三、工程概算总投资171.3万元,其中: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51.86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45万元,
预备费用4.99万元。
项目所需资金在《关于下达“百千万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培育资金的通知》(安财工[2025]50号)文件下达资金160万元中列支,缺额部分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四、项目建设期为4个月。
五、项目的**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9-445103-04-01-253163
六、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七、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八、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较大变更的,请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府规﹝2024﹞7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
潮****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统计局、区市监局、区税务局、****分局、区监委办,陈捷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