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遴选温泉路、禹王大道、康杰南路、康杰路南延灯杆灯饰安装工作造价、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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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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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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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关于遴选**路、禹王大道、康杰南路、康杰**延灯杆灯饰安装工作造价、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单位的公告

为确保**路、禹王大道、康杰南路、康杰**延灯杆灯饰安装工作顺利实施,我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价格合理的造价、招标代理、****公司负责实施本项目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路、禹王大道、康杰南路、康杰**延灯杆灯饰安装工作

二、工程概况:****路、禹王大道、康杰南路、康杰**延灯杆灯饰滚塑灯笼的安装。

三、服务范围:负责项目的造价、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相关工作。

四、服务费标准

1.造价费**暂定标准:500万元以下工程造价费为工程造价的4‰。

2.招标代理**暂定标准:100万元以下工程招标代理费为工程中标价的0.8%。

3.工程监理费**暂定标准:100万元以下工程监理费为工程中标价的1.5%。

五、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的企业经营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相应的造价、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资格及能力;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六、报名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简介及主要业绩;

4.报价函(造价单位按照**工程造价暂定标准价格的千分比报价;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单位按**暂定标准价格、中标价的百分比报价);

上述材料提交时,报名单位应当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并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所有材料装订成册,装入一个文件袋密封包装。密封袋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姓名、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如提供虚假材料,本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遴选办法

在符合资格条件下,根据《**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遴选确定**单位。

八、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邮寄材料报名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报名地址

**住建局市政队(**北路8号)

联系人:张先生 130****4550

本公告未指出****住建局负责最终解释,****住建局解释为准。

2025年10月28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28
招标公告
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遴选温泉路、禹王大道、康杰南路、康杰路南延灯杆灯饰安装工作造价、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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