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5-36045
发文机关: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5〕312号
成文日期: 2025-10-28
关于2025年湖坊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5〕312号
关于2025年湖坊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2025年湖坊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湖府文〔2025〕9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5年湖坊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湖坊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政府申报,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湖坊乡枧源村、营心村。
四、建设工期:6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2025年湖坊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包含2个子项目:1、湖坊乡枧源村圩上组泉水井道路硬化:**水泥路面长100米,宽3.5米;2、****小组彭家山水陂及水沟工程:**水坡宽2.5米,高1米;水沟长100米,宽0.4米、高0.4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项目总投资金额约9.12万元,其中:1、湖坊乡枧源村圩上组泉水井道路硬化投资金额约5.4万元;2、****小组彭家山水陂及水沟工程投资金额约3.72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不足部分乡镇自筹。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抄 送:县统计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财政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局
**** 2025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