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路以东、新泰路以南(五十八中南住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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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东营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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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以东、**路以南(****南住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路以东、**路以南(****南住宅)地块位于**市**区黄河路街道**路以东、**路以南,占地面积16410.72m2(24.6亩)。

地块土地性质原为工业用地,通过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调查地块1992年之前为荒地,1992年~2022****集团****供应处)、供水公司办公区、新大集团锅炉房、****招待所、****大学、供水公司食堂;2022年1月份拆****集团****供应处)、供水公司办公区、新大集团锅炉房,中间区域建设****水利局****指挥部;****大学1、3层分别租赁给**德方****公司、******公司作为办公场所,****公司****公司办公场所;2022年~至今地****招待所、****大学(**德方****公司、******公司)、供水公司食堂。截止2025年9月地块内北侧建筑物、活动板房已全部拆除,地块内杂草较多,附近居民种植玉米、蔬菜,北侧堆土系**路、第****学建设时开挖土方堆放此处,存有一处中国铁塔通信塔尚未拆除;****招待所、****大学(**德方****公司、******公司)、供水公司食堂正在拆除中。

地块土地性质原为工业用地,地块用途拟由工业用地转变为居住用地。

2025年9月公司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调查,踏勘时地块内北侧建筑物、活动板房已全部拆除,地块内杂草较多,附近居民种植玉米、蔬菜,北侧存有一处中国铁塔通信塔尚未拆除;****招待所、****大学、供水公司食堂正在拆除中。调查区域内无外运土无刺激性气味及污染和腐蚀的痕迹,不存在河流或坑塘等地表水体。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月起施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准入管理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110号)、《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中心****规划局部图,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因此该地块土地须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保障地块今后用地的环境安全,**政合****公司委托我单位(**市****公司)对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受托后,我单位经过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现场走访和会谈、资料分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完成《**路以东、**路以南(****南住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要求,对生态环境部门、自然**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地块内原企业工作人员、周边居民等14人开展了访谈,进行了统计分析。根据调查地块内实际情况结合相邻地块综合分析,可能存在的污染物为铅、汞、镉、铬、砷、汞、硫化物、氟化物、苯、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多环芳烃(萘、、苯并[a]蒽苯并[a]芘、苊、蒽)、石油烃(C10-C40)。本次调查共布设15个土壤监测点,1个土壤监测对照点,5个堆土点位,共采集61个土壤样品(不包含空白样及现场平行样)。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得知:本地块土壤监测因子石油烃(C10-C40)、砷、镉、铜、镍、铅、汞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总氟化物满足《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本次调查共设置3个地下水采样点,1个地下水对照采样点(不包含空白样及现场平行样),地下水样品共分析68项污染物,共检出18项污染物,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检出指标除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钠、耗氧量、亚硝酸盐、氨氮、锰、氟化物外其余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地下水III类限值要求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附录 H中部分有毒有害指标的饮用水标准等相关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指标;本项目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水源进行开采,对人体健康风险影响较小。

本次调查共设置1个地表水采样点,地表水样品共分析46项污染物,共检出18项污染物,除氯化物、总氮外污染物检出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V类标限值要求。

调查结果显示:本次调查范围内该地块现状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居住用地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工作。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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