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0404MA22MH9P0B | **市**区洪庄路10号富都**新经济产业园5-103 | 86(均分制) | ****000元 |
| 服务类 |
| 名称:****餐厅用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在工作日为采购人单位职工提供早餐和午餐供餐服务。 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按食堂安全卫生管理要求,做好每天的食品留样和蔬菜有机磷检测,并做好台账登记和管理工作。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每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把食品安全卫生质量关,供应商食堂管理必须符合卫生监督部门的相关要求。 |
曹祥生、薛文静、马瑞祥(采购人代表)
本项目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含,下同)以下费率1.5%,100-500万元费率0.8%;本项目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贰万零捌拾元整(¥20080.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新桥镇**路8号
联系人:陶女士
联系电话:0519-****26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广场5幢401室
联系人:袁婷
联系电话:0519-****0192-6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婷
电话:0519-****0192-6013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