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公共利益需要,完善基础配套设施,现需****工业园****公司名下5宗出让土地和连****公司名下1宗出让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工业园****公司和连****公司已向我局提出自愿收回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以下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1、原连****公司地块。地块位于**县临港产业区**路西侧、****侧,现土地权****工业园****公司,不动产权证号:苏(2025)**县不动产权第****915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51479.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2、原连****公司地块。地块位于**县临港产业区**路西侧、****侧,现土地权****工业园****公司,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25)**县不动产权第****364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33573.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3、原******公司地块。地块位于**县临港产业区**路西侧、****侧,现土地权****工业园****公司,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25)**县不动产权第****365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42339.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4、原连****公司地块。地块位于**县临港产业区**路西侧、****侧,现土地权****工业园****公司,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25)**县不动产权第****366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33472.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5、原******公司地块。地块位于**县临港产业区**路西侧、****侧,现土地权****工业园****公司,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24)**县不动产权第****532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68786.6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6、连****公司地块。地块位于**县临港产业区****侧、**路西侧,现土地权属为连****公司,国有土地证号为:灌国用(2006)第1862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62777.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挂牌出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三、上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按照其相关文件补偿,土地收回费用由******办公室、****园区****公司协商解决。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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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