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城乡供水保障及附属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运营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开发区城乡供水保障及附属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运营于2025年10月09日****交易中心开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定标候选人。于2025年10月10****交易中心定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经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开发区城乡供水保障及附属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运营
招 标 人:****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建 设 规 模:****泵站一座,规模25000m3/d,包含 2500m3水池一座、泵房及配电房,配套供水管网长4274米(其中进水管道400米、出水管道及更新改造管道3874 米);配套建设防护绿地、海绵城市、智慧水务以及厂区道路等附属。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 邱朝标、官志伟、李长江、张晓瑜、郑丽凤、王娟、高秀云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
评标参数:K=10.46%;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4、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5、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 序号(排名不分先后)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 1 | **市******公司 | ****7849 | 谢筠、闽235********25800 | |
| 2 | ******公司 | ****1851 | 李跃辉、闽235********01733 | |
| 3 | ******工程处 | ****6648 | 黄增福、闽235********39872 | |
| 4 | **市****公司 | ****4245 | 毛祚华、闽235********17129 |
6、定标情况:
1.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2.定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08:30:00;
3.定标地点:****交易中心;
4.定标办法:评分法;
5.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严富勇、林德先、徐杰、周魁灏、吴勇 ;
6.定标结果: 推荐******工程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
7.推荐理由(汇总):根据价格因素、方案因素、团队因素、服务因素、答辩因素进行评审,******工程处综合得分88.20分,排名第一。
7、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 ******工程处(联合体牵头人)、****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一)、******公司(联合体成员方二)
投标报价: ****6648.00元
总得分: 96.85分
项目负责人及其证书编号: 黄增福、闽235********39872
质量要求:(1)设计的质量要求: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按《**省装配式市政工程评价标准》DBJ/T 13-453-2024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2)施工的质量要求: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省装配式市政工程评价标准》DBJ/T 13-453-2024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3)勘察(如有)的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4)设备采购的质量要求:必须采购原产且符合国家、地方等相关质量品质要求的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5)运营质量标准:必须达到业主运营要求。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90日历天,运营期限6年(不含建设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S303省道出水管道及更新改造须在30个日历日内完成。
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 项目名称 | 项目信息 | 竣工日期 | 建设单位 | 备注 |
| ****水厂DN200原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合同金额:19364.158万元 | 2022年07月28日 | ******公司 | |
| ****水厂5扩10项目 | 合同金额:3188万元 建筑面积:16517.8㎡ | 2020年12月08日 | 中闽****公司 |
8、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 ******工程处(联合体牵头人)、****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一)、******公司(联合体成员方二)
中标金额: ****6648.00元
9、公示时间
依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相关规定,本项目公示期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0 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11年第613号令)的规定,在公示期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对恶意虚假投诉的,将报请行业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市武****广场东路 82 号商务写字楼2号楼
联系电话:0599-****091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