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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01MA31R3Y64M | 建设单位法人:叶小丽 |
| 叶小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宁****开发区 |
| ****开发区温德路2号 |
| ****固体废物集中收集贮存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 |
| 经度:119.562500 纬度: 26.71222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31 |
| 宁环评〔2024〕7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01MA31R3Y64M001V |
| 2025-01-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 1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01MA31R3Y64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901MA31R3Y64M | 验收监测单位:**安谱****公司 |
| ****0582MA31PXDW4X | 竣工时间:2025-06-08 |
| 2025-06-08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6-28 |
| 2025-09-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ee985139f1d296a4fad1ed64cedbbae6 |
| 改建(√);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审批规模:年收集贮存转运固体废物8500t/a(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000t/a,废矿物油1000t/a、废铅蓄电池4500t/a、小微危废1000t/a);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批准规模:年收集贮存转运固体废物5850t/a(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1000t/a,废铅蓄电池4500t/a,其他危险废物350t/a)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年收集贮存转运固体废物5850t/a(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1000t/a,废铅蓄电池4500t/a,其他危险废物350t/a)的相关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等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仅为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不涉及处置与加工,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2000吨/年生产线暂未建设,实际建设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生产线,其具体工艺如下:(1)接收范围及类别:项目对省内HW08(900-214-08)废矿物油,****开发区及**县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学校等单位和社会源的危险废物(不含HW08 900-214-08废矿物油)进行统一收集,收集容器为各单位自备容器或采用建设单位提供的专用容器分类收集,收集达到容器的最大收集容量后通知建设单位前来转运。收集的废矿物油、废乳化液质量要求无杂质,无凝结,分类收集。(2)检验装车:产生危险废物的小微单位按危险废物类别分别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容器必须完好无损,而且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兼容(不相互反应),在容器上还要粘贴符合标准的标签;同时,每种危险废物分类包装,不与其他种类的危险废物进行混装。公司接到产生危险废物的小微单位发出的转移联单需求时,立即委托****派具专用车辆到达该产废单位,人员现场核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与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是否一致,不符合要求的拒绝接收,危险废物包装后使用人工或叉车搬运至专用运输车辆上;运输前对危险废物包装容器进行检查,发现溢漏及破损时及时采取措施修补更换,确保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3)运输:项目运输委托****承担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工作。建设单位派遣一名员工跟车押运,同时规范化产废单位对产生危险废物的储存包装。运输过程中,桶装储存的危废(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采用铁桶(1t/桶)中转,中转时直接将输送管插入铁桶泵入转运铁桶,其他危险废物直接装车,不进行容器转移,运输过程中车辆密闭。(4)卸车入库:专用运输车辆进入厂区装卸区,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危废入库单,对危险废物来源、类别、数量、特性、入场时间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在入库暂存位置放置信息明确的记录牌或记录表。危废按照以下方式卸车:①废矿物油:废矿物油装卸时使用专用油泵将废矿物油等从储油罐上部入口泵入厂区内储罐内贮存,仓库共设置有1个63.6m3卧式储罐和1个28m3立式储罐对废矿物油进行贮存。装卸时,采用底部装载方式,使用密闭管道将液态危险废物密闭输送到储罐内,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②半固态、固态危险废物:半固态、固态危险废物分别采用 PE 桶、密闭的铁桶和标准吨袋、吨桶进行贮存,到达厂内装卸区后,采用叉车进行卸车,将 PE 桶、密闭的铁桶和标准吨袋、吨桶整体直接卸下,转移至车间内相应类型储存区堆放整齐。③液态危险废物:液态危险废物采用密闭铁桶、吨桶、PE桶进行贮存,到达厂内装卸区后,采用叉车进行卸车,将危险废物和包装整体直接卸下,转移至车间内相应类型储存区堆放整齐。(5)称重登记:入库后的各类危险废物及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进行登记注册,办理危废入库手续,填写危废入库单,按照危险废物来源、类别、数量、重量、特性、入场时间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再由车间内专用叉车运输至相应的贮存区,各危险废物分区储存。同时在入库暂存位置放置信息明确的记录牌或记录表。(6)分区贮存: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对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分区贮存,入库与转运出库的包装方式不变,固态危险废物仍以桶装或袋装暂存;除废矿物油装卸时使用专用油泵将废矿物油等从储油罐上部入口泵入厂区内储罐内贮存,其他液态和半固态危险废物仍以桶装保存,不拆包装、不倒罐。(7)打包转运:项目暂存的危险废物定期运送至**绿洲****公司、******公司进行最终处置(委托处置协议见附件15~17),装车时按照下列方式进行:①液态危险废物装车:HW08(900-214-08)废矿物油在仓库内采用储罐贮存,装车时,采用底部装载方式,使用专用油泵通过密闭管道将废矿物油输送到运输车辆的储罐内;其余液态危险废物直接以桶装形式装车,由**省建****公司专车统一运走。②半固态、固态危险废物:分别采用桶装和标准吨袋包装,外运装车时,采用叉车进行装车,将包装好的危险废物整体转移至运输车辆内,由**省建****公司专车分类运至**绿洲****公司、******公司进行处置(委托处置协议见附件16~18)。危废转移时需办理有关手续,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规定,检查危险废物包装、标志、标签及数量。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仅为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不涉及处置与加工,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2000吨/年生产线暂未建设,实际建设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生产线,其具体工艺如下:(1)接收范围及类别:项目对省内HW08(900-214-08)废矿物油,****开发区及**县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学校等单位和社会源的危险废物(不含HW08 900-214-08废矿物油)进行统一收集,收集容器为各单位自备容器或采用建设单位提供的专用容器分类收集,收集达到容器的最大收集容量后通知建设单位前来转运。收集的废矿物油、废乳化液质量要求无杂质,无凝结,分类收集。(2)检验装车:产生危险废物的小微单位按危险废物类别分别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容器必须完好无损,而且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兼容(不相互反应),在容器上还要粘贴符合标准的标签;同时,每种危险废物分类包装,不与其他种类的危险废物进行混装。公司接到产生危险废物的小微单位发出的转移联单需求时,立即委托****派具专用车辆到达该产废单位,人员现场核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与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是否一致,不符合要求的拒绝接收,危险废物包装后使用人工或叉车搬运至专用运输车辆上;运输前对危险废物包装容器进行检查,发现溢漏及破损时及时采取措施修补更换,确保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3)运输:项目运输委托****承担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工作。建设单位派遣一名员工跟车押运,同时规范化产废单位对产生危险废物的储存包装。运输过程中,桶装储存的危废(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采用铁桶(1t/桶)中转,中转时直接将输送管插入铁桶泵入转运铁桶,其他危险废物直接装车,不进行容器转移,运输过程中车辆密闭。(4)卸车入库:专用运输车辆进入厂区装卸区,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危废入库单,对危险废物来源、类别、数量、特性、入场时间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在入库暂存位置放置信息明确的记录牌或记录表。危废按照以下方式卸车:①废矿物油:废矿物油装卸时使用专用油泵将废矿物油等从储油罐上部入口泵入厂区内储罐内贮存,仓库共设置有1个63.6m3卧式储罐和1个28m3立式储罐对废矿物油进行贮存。装卸时,采用底部装载方式,使用密闭管道将液态危险废物密闭输送到储罐内,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②半固态、固态危险废物:半固态、固态危险废物分别采用 PE 桶、密闭的铁桶和标准吨袋、吨桶进行贮存,到达厂内装卸区后,采用叉车进行卸车,将 PE 桶、密闭的铁桶和标准吨袋、吨桶整体直接卸下,转移至车间内相应类型储存区堆放整齐。③液态危险废物:液态危险废物采用密闭铁桶、吨桶、PE桶进行贮存,到达厂内装卸区后,采用叉车进行卸车,将危险废物和包装整体直接卸下,转移至车间内相应类型储存区堆放整齐。(5)称重登记:入库后的各类危险废物及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进行登记注册,办理危废入库手续,填写危废入库单,按照危险废物来源、类别、数量、重量、特性、入场时间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再由车间内专用叉车运输至相应的贮存区,各危险废物分区储存。同时在入库暂存位置放置信息明确的记录牌或记录表。(6)分区贮存: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对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分区贮存,入库与转运出库的包装方式不变,固态危险废物仍以桶装或袋装暂存;除废矿物油装卸时使用专用油泵将废矿物油等从储油罐上部入口泵入厂区内储罐内贮存,其他液态和半固态危险废物仍以桶装保存,不拆包装、不倒罐。(7)打包转运:项目暂存的危险废物定期运送至**绿洲****公司、******公司进行最终处置(委托处置协议见附件15~17),装车时按照下列方式进行:①液态危险废物装车:HW08(900-214-08)废矿物油在仓库内采用储罐贮存,装车时,采用底部装载方式,使用专用油泵通过密闭管道将废矿物油输送到运输车辆的储罐内;其余液态危险废物直接以桶装形式装车,由**省建****公司专车统一运走。②半固态、固态危险废物:分别采用桶装和标准吨袋包装,外运装车时,采用叉车进行装车,将包装好的危险废物整体转移至运输车辆内,由**省建****公司专车分类运至**绿洲****公司、******公司进行处置(委托处置协议见附件16~18)。危废转移时需办理有关手续,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规定,检查危险废物包装、标志、标签及数量。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总体要求:严格落实《**省推进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闽环规〔2023〕4号)及《****环境局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布局方案(试行)的通知》(宁市环规〔2024〕1号)要求,按规范开展收集、贮存、转运、台账记录等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类别进行收集,并做到应收尽收、及时转运。 水污染控制: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公司厂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废气污染治理措施:不相容的固体废物应隔离隔断独立贮存,破损电池贮存区和HW34废酸贮存区应设置密闭负压系统,储罐呼吸阀上方应设置集气罩,禁止非装卸时间开启需要密闭及负压收集的贮存区,装卸作业应加大风量进行抽吸以维持负压减少废气逸散。废气收集处理需安装工况监控设备,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活性炭吸附装置应根据活性炭碘值、填装量情况及时更换活性炭,确保废气得到有效处理。非甲烷总烃排放参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表2、表3中的标准限值,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及表2中的排放标准值,厂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非甲烷总烃浓度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的标准限值最严限值。项目有组织废气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 噪声污染治理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进场车辆管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项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危险废物包装应严格按照《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等规范要求执行。危险废物接收、入库、转移前,应对拟转移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填报危险废物信息。废活性炭、抹布等沾染物收集暂存至HW49贮存区,碱液喷淋产生的废碱液采用吨桶收集至HW35贮存区暂存,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过程中产生的废电解液应倒入耐酸、耐腐蚀收集桶,并转移至HW31破损电池贮存区暂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运营期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货运车辆运输,转运前应检查运输设备和盛装容器的稳定性、严密性,确保运输途中不会破裂、倾倒和溢流。按规范设计事故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有效收集,围堰、收集沟及导流沟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厂区及应急池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做好防渗处理。 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核定为:VOCs(非甲烷总烃计)0.1735吨/年。新增所需VOCs****开发区储备的VOCs减排量中予以调剂解决。 环境防护距离:贮存仓库向外延伸100米形成的包络线,此范围内现无环境敏感目标。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严格按照《**省推进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闽环规〔2023〕4号)及《****环境局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布局方案(试行)的通知》(宁市环规〔2024〕1号)要求,开展收集、贮存、转运、台账记录等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类别进行收集,并做到应收尽收、及时转运。 水污染控制: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公司厂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废气污染治理措施:1、项目各类不相容的固体废物采取隔离隔断独立贮存;2、有机废气及臭气经自动抽风系统收集后,经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3、酸雾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 4、活性炭吸附装置选择活性炭碘值不小于800碘值、填装量不小于1m3,换活性炭每季度更换一次;5、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非甲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表2、表3中的标准限值;厂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非甲烷总烃浓度值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的标准限值最严限值。硫酸雾、氯化氢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及表2中的排放标准值。 噪声污染治理措施:1、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2、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 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1、项目危险废物接收、入库、转移前,严格按照拟转移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填报危险废物信息;2、项目产生的手套、抹布等沾染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收集暂存至HW49贮存区,委托**绿洲****公司处置;废电解液、废碱液采用吨桶收集至HW35贮存区暂存,并委托**新春兴****公司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有关要求。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项目已委托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货运车辆运输;2、项目已对厂区地面进行重点防渗,设置了导流沟、收集池、事故应急池;3、项目已配备了应急救援物资、救援器材、有机气体报警器、火灾报警器、导静电接地装置等;4、项目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5、项目于2025年1月修编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2025年1月13****环境局****分局通过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版)的备案登记,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50998-2025-001-M。 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本次验收监测可知,验收期间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的总量为0.1577t/a,未超出环评及批复的总量要求。 环境防护距离: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为本项目厂界外100m范围包络区域。根据现场踏勘,区域用地现状为道路用地、其他企业厂房,不涉及居民区、****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目标,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货运车辆运输,转运前应检查运输设备和盛装容器的稳定性、严密性,确保运输途中不会破裂、倾倒和溢流。按规范设计事故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有效收集,围堰、收集沟及导流沟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厂区及应急池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做好防渗处理。 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核定为:VOCs(非甲烷总烃计)0.1735吨/年。新增所需VOCs****开发区储备的VOCs减排量中予以调剂解决。 环境防护距离:贮存仓库向外延伸100米形成的包络线,此范围内现无环境敏感目标。 | 实际建设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项目已委托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货运车辆运输;2、项目已对厂区地面进行重点防渗,设置了导流沟、收集池、事故应急池;3、项目已配备了应急救援物资、救援器材、有机气体报警器、火灾报警器、导静电接地装置等;4、项目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5、项目于2025年1月修编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2025年1月13****环境局****分局通过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版)的备案登记,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50998-2025-001-M。 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本次验收监测可知,验收期间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的总量为0.1577t/a,未超出环评及批复的总量要求。 环境防护距离: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为本项目厂界外100m范围包络区域。根据现场踏勘,区域用地现状为道路用地、其他企业厂房,不涉及居民区、****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目标,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324 | 0 | 0 | 0 | 0.032 | 0.032 | |
| 0 | 0.0606 | 0 | 0 | 0 | 0.061 | 0.061 | |
| 0 | 0.0118 | 0 | 0 | 0 | 0.012 | 0.01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577 | 0.1735 | 0 | 0 | 0.158 | 0.158 | / |
| 1 | 化粪池 | 生活污水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公司厂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根据监测结果,生活污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 1 | 活性炭装置 | 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表2、表3中的标准限值;厂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非甲烷总烃浓度值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的标准限值最严限值。 | 1、项目各类不相容的固体废物采取隔离隔断独立贮存;2、有机废气及臭气经自动抽风系统收集后,经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吸附装置选择活性炭碘值不小于800碘值、填装量不小于1m3,换活性炭每季度更换一次;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非甲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表2、表3中的标准限值;厂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非甲烷总烃浓度值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的标准限值最严限值。硫酸雾、氯化氢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及表2中的排放标准值。 | |
| 2 | 碱液喷淋处理 | 硫酸雾、氯化氢排放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及表2中的排放标准值。 | 酸雾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非甲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表2、表3中的标准限值;厂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非甲烷总烃浓度值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的标准限值最严限值。硫酸雾、氯化氢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及表2中的排放标准值。 |
| 1 |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 |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 |
| 1 |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货运车辆运输,转运前应检查运输设备和盛装容器的稳定性、严密性,确保运输途中不会破裂、倾倒和溢流。按规范设计事故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有效收集,围堰、收集沟及导流沟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厂区及应急池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做好防渗处理。 | 1、项目已委托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货运车辆运输;2、项目已对厂区地面进行重点防渗,设置了导流沟、收集池、事故应急池;3、项目已配备了应急救援物资、救援器材、有机气体报警器、火灾报警器、导静电接地装置等;4、项目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5、项目于2025年1月修编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2025年1月13****环境局****分局通过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版)的备案登记,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50998-2025-001-M。 |
| 1 | 危险废物包装应严格按照《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等规范要求执行。危险废物接收、入库、转移前,应对拟转移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填报危险废物信息。废活性炭、抹布等沾染物收集暂存至HW49贮存区,碱液喷淋产生的废碱液采用吨桶收集至HW35贮存区暂存,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过程中产生的废电解液应倒入耐酸、耐腐蚀收集桶,并转移至HW31破损电池贮存区暂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运营期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1、项目危险废物接收、入库、转移前,严格按照拟转移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填报危险废物信息;2、项目产生的手套、抹布等沾染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收集暂存至HW49贮存区,委托**绿洲****公司处置;废电解液、废碱液采用吨桶收集至HW35贮存区暂存,并委托**新春兴****公司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有关要求。 |
| 1 | 贮存仓库向外延伸100米形成的包络线,此范围内现无环境敏感目标。 | 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为本项目厂界外100m范围包络区域。根据现场踏勘,区域用地现状为道路用地、其他企业厂房,不涉及居民区、****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目标,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
| 1 |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货运车辆运输,转运前应检查运输设备和盛装容器的稳定性、严密性,确保运输途中不会破裂、倾倒和溢流。按规范设计事故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有效收集,围堰、收集沟及导流沟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厂区及应急池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做好防渗处理。 | 1、项目已委托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货运车辆运输;2、项目已对厂区地面进行重点防渗,设置了导流沟、收集池、事故应急池;3、项目已配备了应急救援物资、救援器材、有机气体报警器、火灾报警器、导静电接地装置等;4、项目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5、项目于2025年1月修编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2025年1月13****环境局****分局通过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版)的备案登记,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50998-2025-001-M。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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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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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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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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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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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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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