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吨/年氢氧化钾项目

审批
福建-龙岩-上杭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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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800MA8TGYK64G吴成洲
郭川川**省**市**县
**省**县蛟洋**铺村工业路4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5万吨/年氢氧化钾项目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12-C2612-无机碱制造
**省**市**县 蛟洋**铺村工业路48号
经度:116.69162 纬度: 25.19159****环境局
2023-10-17
龙环审〔2023〕274号****
2024-11-0843005.21
1500******公司
****0800MA8TGYK64G******公司
****0800MA8TGYK64G**省****公司
913********204856X2025-08-07
2024-11-252025-07-31
2025-09-252025-10-28
http://www.****.com/show_169.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离子膜氢氧化钾 (折100% KOH) 5万吨、液氯2.8万吨、31%高纯盐酸1.570万吨、高纯氢气665吨、75%硫酸980吨(副产品)、10%次氯酸钠233.84吨(副产品)年产离子膜氢氧化钾 (折100% KOH) 5万吨、液氯2.8万吨、31%高纯盐酸1.570万吨、高纯氢气665吨、75%硫酸980吨(副产品)、10%次氯酸钠233.84吨(副产品)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5万吨/年离子膜氢氧化钾生产线一条,主要建设盐库、盐水精制、二次盐水精制、淡盐水脱氯、电解、氯氢处理、氯气液化、蒸发浓缩、盐酸合成等工艺,配套建设空压制氮、冷冻、罐区、液氯输送管廊、配电室、控制室、****维修厂房等。5万吨/年离子膜氢氧化钾生产线一条,主要建设盐库、盐水精制、二次盐水精制、淡盐水脱氯、电解、氯氢处理、氯气液化、蒸发浓缩、盐酸合成等工艺,配套建设空压制氮、冷冻、罐区、液氯输送管廊、配电室、控制室、****维修厂房等。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做到污水管道可视全明化。盐水精制工段盐泥压滤废水、蒸发浓缩冷凝水、氢气处理洗涤水、冷凝水以及高纯盐酸合成尾气洗涤水全部回用与化盐工序;再生废水经中和调节后大部分回用于化盐工序,少****处理厂处理;循环水排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纯水站排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和生****处理站****园区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1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其中氯化物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加强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减少生产装置“跑、冒、滴、漏”和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尽量密闭操作。含氯尾气经二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简达标排放;高纯盐酸合成废气经一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简达标排放;罐区产品盐酸储罐、一次盐水车间盐酸储罐废气分别经一级水吸收处理后通过15m、25m高排气简达标排放。氯化氢、氯气排放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表5中标准限值;储罐区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盐泥滤饼、废分子筛、原水净化污泥、纯水站废膜组件、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填埋处置;废过滤膜、废螯合树脂、废离子膜、废机油、检验废液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和土壤监控点并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各种环境应急保障措施和“车间、企业、园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输送、使用管理,按规范设置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泄漏自动检测及报警装置。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池,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局备案。 (八)落实环境管理措施。你司应配备相应环境管理人员,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废水排放口应安装流量、pH、COD、NH-N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 (九)落实环境防护距离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二次盐水及电解车间外100m、氯气处理及尾气处理装置区外50m和氯化氢合成及盐酸装置区外100m的包络范围。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做到污水管道可视全明化。盐水精制工段盐泥压滤废水、蒸发浓缩冷凝水、氢气处理洗涤水、冷凝水以及高纯盐酸合成尾气洗涤水全部回用与化盐工序;再生废水经中和调节后大部分回用于化盐工序,少****处理厂处理;循环水排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纯水站排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和生****处理站****园区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1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其中氯化物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加强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减少生产装置“跑、冒、滴、漏”和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尽量密闭操作。含氯尾气经二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简达标排放;高纯盐酸合成废气经一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简达标排放;罐区产品盐酸储罐、一次盐水车间盐酸储罐废气分别经一级水吸收处理后通过15m、25m高排气简达标排放。氯化氢、氯气排放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表5中标准限值;储罐区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盐泥滤饼、废分子筛、原水净化污泥、纯水站废膜组件、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填埋处置;废过滤膜、废螯合树脂、废离子膜、废机油、检验废液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和土壤监控点并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各种环境应急保障措施和“车间、企业、园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输送、使用管理,按规范设置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泄漏自动检测及报警装置。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池,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局备案。 (八)落实环境管理措施。你司应配备相应环境管理人员,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废水排放口应安装流量、pH、COD、NH-N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 (九)落实环境防护距离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二次盐水及电解车间外100m、氯气处理及尾气处理装置区外50m和氯化氢合成及盐酸装置区外100m的包络范围。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核算,项目实施后新增C0D排放量4.1936t/a、NH-N排放量0.4194t/a。你司应凭本批复及环****生态环境局办理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确认意见,在项目投产前自行向排污权交易机构申购所需总量,交易凭证及时送我局审批部门存档。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核算,项目实施后新增C0D排放量4.1936t/a、NH-N排放量0.4194t/a。你司应凭本批复及环****生态环境局办理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确认意见,在项目投产前自行向排污权交易机构申购所需总量,交易凭证及时送我局审批部门存档。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78272 78272 0 0 78272 78272
0 3.9136 3.9136 0 0 3.914 3.914
0 0.3914 0.3914 0 0 0.391 0.391
0 0.0391 0.0391 0 0 0.039 0.039
0 1.174 1.174 0 0 1.174 1.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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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表1排放标准 建设一套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为480t/d(20t/h),处理工艺采用“调节+中和沉淀”的处理工艺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末端废水各污染物达到《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表1排放标准;其中氯化物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含氯废气排放口DA002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表3 碱液**串联吸收装置 氯气符合《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表3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2 罐区废气排放口DA001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表3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一级水吸收装置 氯化氢符合《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表3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3 高纯盐酸尾气排放口1# DA004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表3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降膜吸收塔(水吸收)+ 碱液吸收装置 氯化氢符合《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表3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4 高纯盐酸尾气排放口2# DA00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表3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降膜吸收塔(水吸收)+ 碱液吸收装置 氯化氢符合《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表3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5 一次盐水车间尾气排放口DA006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表3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一级水吸收装置 氯化氢符合《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表3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6 实验室废气排放口DA007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表3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一级碱吸收装置 氯化氢、氯气符合《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表3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音减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设备减震、厂房隔音 厂界周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和土壤监控点并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地下水结果,厂区内地下水流向上游D1、下游D2、D3地下水监测井水质各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Ⅳ类标准限值。与环评时期对比下游井较上游井氯化物、硫酸盐有较大增量,但远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Ⅳ类标准限值。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盐泥滤饼、废分子筛、原水净化污泥、纯水站废膜组件、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填埋处置;废过滤膜、废螯合树脂、废离子膜、废机油、检验废液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1)危险废物 本项目的危险废物主要为一次盐酸精制废过滤膜、废螯合树脂、废离子膜、废机油、实验室检验废液。委托****处置。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间的一般固废主要为盐泥滤饼、制氮站废分子筛、原水净化污泥、纯水站废膜组件、污水处理站污泥。盐泥滤饼委托**瑞宏固****公司处置;制氮站废分子筛、原水净化污泥、纯水站废膜组件、污水处理站污泥目前暂未产生,制氮站废分子筛及纯水站废膜组件产生后将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原****处理站污泥产生后进行外运填埋处置。 (3)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定期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各种环境应急保障措施和“车间、企业、园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输送、使用管理,按规范设置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泄漏自动检测及报警装置。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池,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局备案。 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350523-2024-018-H),罐区建设了围堰,重要位置安装了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报警设施,建设了1座2250m3事故应急池,并与园区梅坝溪片区事故应急池互联互通。 液氯车间储罐泄漏采用“车间密闭+碱液**串联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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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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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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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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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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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落实环境管理措施。你司应配备相应环境管理人员,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废水排放口应安装流量、pH、COD、NH-N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根据环境保护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部令第32号)要求,******公司对厂区现有排放口排放污染物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污水外排口安装了流量、pH、COD、氨氮等在线监测因子,完成了比对验收,****管理部门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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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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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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