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扬尘 在勘查过程中,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槽探、钻探过程产生的扬尘、临时土石方堆放时因风力作用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扬尘。 为控制扬尘的污染,可采取以下措施:在施工场地洒水,干旱、多风季节可增加洒水次数,以保持地面和空气潮湿,减少起尘量;并对弃土临时堆放场地和渣场表面进行夯实处理,且采取抑尘网覆盖,可有效控制尘源;在粉尘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应加强职工防尘知识教育,使其了解粉尘对身体健康的严重危害,提高防尘意识,并监督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燃油机械废气 燃油机械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柴油机运行时产生的一定的烟气,主要污染物是SO2、CO、NOx和烃类,由于排放总量较小,加之当地空气流通较好,因此燃油机械废气对周围的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 租赁住宿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农户现有旱厕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施工营地人员生活污水由旱厕(5m3)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废水均不外排。 (2)钻探废水 本项目钻探采用湿式作业法,钻探过程中产生废水主要成分是SS。钻探泥浆废水经防渗泥浆收集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泥浆自然风干,施工结束后回填泥浆池,并覆盖预先剥离的表土,进行迹地恢复。在钻井进场处设置泥浆池,容积4m3,采用**度聚乙烯膜(HDPE膜)衬底的防渗、防漏型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的来源主要为挖掘机、钻机、发电机、运输车辆噪声。 ①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做好机械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行造成的噪声污染。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 来自勘查人员日常生活。本项目勘查作业人员共计40人。按每人产生生活垃圾0.2kg/d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kg/d,勘查期产生的总量约1.44t。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至当地垃圾收集池。 (2)开挖土石、钻探泥浆 本项目布置17条探槽,开挖土石方2000m3;设计19个钻孔,钻探进尺4000m,土石方产生量为26m3。 钻探、槽探产生的土石方临时堆放于勘探点附近堆放,表土单独堆放,临时堆放的土石方等采取密目网遮盖,防止降雨时受地表径流冲刷作用发生水土流失。待勘探结束后全部回填,同时平整土石方临时放点,进行迹地恢复。钻探产生的岩屑与土石方堆存,待施工结束后回填岩浆池。 根据探矿单位提供的施工经验数据,在现有施工机具及环境条件下产生泥浆0.5m3/100m,长度共4000m,则整个探矿期共产生泥浆20m3,在泥浆池内自然干化后,回填钻孔。 泥浆池开挖产生的土石方与钻机平台挖方一并堆放,单个泥浆池挖方量约4m3,共19个。钻探结束后,与池内风干的少量泥浆一并回填泥浆池。 (3)剥离表土 本项目探矿点分布散,点位多,剥离的表土厚度按25cm计,总的剥离表土量约为1182.66m3。 防治措施: ①表土堆放:本项目剥离的表土堆放在勘探点附近与土石方堆放区共用,剥离时应采用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剥离,表土堆放区就近选择地势较为平坦的地方堆放,表土堆场分层分开堆放。 ②为减少表层松散土体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同时增加无纺布覆盖表土防护。 5、生态环境影响及相应治理措施 (1)占地影响 本次勘查建设的生活办公场地均为临时使用,占地面积不大,开挖量小,对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影响甚微。在严格管理污染物的排放与做好施工后的生态恢复后,工程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项目建设需按国土管理相关规定、程序完善建设用地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不得未批先建,违法用地。建设时需加强施工管理,将项目建设对周边居民与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降到最小。 (2)工程对植被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间植被占用的面积、数量仅限于整个分布区的小范围内,与分布区内同类型植被总量相比还是很小的,本项目勘查活动不会减小区域植被种群数量,且该区域雨水充沛,在采取一定的恢复措施后,植被恢复能力较强。本次探矿工作对区域陆生植物的影响不大。 (3)工程对动物影响 勘查期间,占地、开挖、运输等活动干扰了区域原有生态系统的平衡,原有植被的丧失和工程活动剥夺了部分哺乳类的生存环境,水、气、声环境的污染、地表的扰动也对动物的栖息环境造成干扰,迫使该区动物迁往他处。 由于区域内野生动物均为适应高山环境的特殊类型,迁徙能力较强,且工程区域有类似生境,动物比较容易找到栖息场所,受影响程度小。 根据《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要求,如果在**内及周边发现野生动物,不得捕杀,应当加强保护,并及时通告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亦可向当地林业部门报告)。在条件许可时,可事先采取一定的救治保护措施。 总体看来,本项目不会引起评价区内动物种类丰富度减少,也不会引起种群个体数量发生很大变化,对于整个区域而言,动物物种丰富度亦不会减少。因此,项目施工期对陆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的影响较小。 (4)水土流失影响 本项目属非污染生态建设项目,工程因地表开挖、土石方堆放等活动可能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主要发生于工程施工期。建设工程土石方开挖使原地表植被、地面组成物质以及地形地貌受到扰动,表层土壤裸露,失去原有植被的保持水土能力,使其自然状态受到破坏,可能出现水蚀、风蚀现象,增加了新的水土流失。 项目所在区域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水土流失本底水平不高。项目评价期的水土流失影响,主要表现在探矿施工。工程的开展将破坏局部地区土层的稳定性,并使地表植被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尤其是暴雨较集中的时段,容易形成小范围的水土流失。同时,工程的开挖、渣土的临时堆放,会对水土保持现状造成一定的影响,渣土若堆放、防护不当,也可能加剧水土流失。因此,为不增加工程所在区域的水土流失,需采取相应的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 二、运营期 本项目仅涉及石英岩勘查,没有运营期。故不对项目进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性分析。 |